森恪已向民國政府講過了,現在已不好再改口了,仍出原議三十萬為安。而且告訴盛氏,他原擬請三井洋行先行為之墊款,早日付款,產業問題早得解脫,然而三井董事會不肯,無奈何,只好再商之山本條太郎(原為井上馨秘書,時兼三井洋行上海分行經理)。山本故與盛宮保交誼深厚,慷然允諾……
這真是天大的好事!這麼說來,不僅民國政府同意保護盛家的財產,而且“助餉”的錢也解決了。不幾天,北京方面也有訊息來,說是袁世凱也主張保護盛氏財產。但是盛還有些不放心,立即打電報給管家顧泳銓,要他設法與森恪聯絡,索要民國政府的還產命令看看,他要看到真正的公文。估計這個公文還是有的,只是各地執行起來極不情願,竟拖至兩年之後才算真正解決,這期間亦不知花去多少“捐餉”和人情。
隨之而來的是另一個令盛氏頭大的問題,即南京政府要盛宣懷出面向日本借款,以及日本人提出的關於中日合辦漢冶萍的問題。民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前後說法不一,一會兒要合辦,一會兒又要“愛國”,不合辦了,而作為中間人,盛宣懷再次嚐到了裡外不是人的滋味。
原先,漢冶萍這個中國惟一的鋼鐵聯合企業已經疲憊不堪了,為了擺脫困境,主要是解決資金問題,在日本人的慫恿下,曾動過中日合辦的腦筋。作為漢冶萍的總經理,他事先與日方作過一些可行性的探討,本來也無可厚非,只是懾於國內的革命浪潮,不敢明日張膽地動作,只能悄悄地進行。所以當隱居青島的時候,日本的小田切萬壽之助就曾發一密電,請他到大連來,密商一切。這個小田切萬壽之助,當年曾任日本駐上海總領事,1906年任日本正金銀行董事,次年兼北京分行經理。在關於中日合辦漢冶萍的談判過程中,他是日本東京財團的代表。他邀請盛宣懷北上密談,說明已進行到實質性內容的討論了。
問題是剛剛建立的*臨時政府,在面臨財政極其枯竭的時候,也想到了日本人的錢袋,想透過盛宣懷向日本借款,因為臨時政府窮得連軍餉都發不出了,軍隊日有譁潰之虞,而要鞏固新生的政權,沒有一支鞏固的軍隊是不可想象的。於是,南京臨時政府就派出代表何天炯(字曉柳,廣東梅縣人,時任廣東軍政府顧問、南京臨時政府在日借款代表)與盛宣懷聯絡,請他以漢冶萍公司的名義向日本借款,然後借給國民政府。
盛宣懷當即回答,這是我義不容辭的事情。但他太明白日本人的心思了,所以也直截了當地告訴臨時政府的代表:“目前即以產業加借押款,無人肯借。或如來電雲,華日合辦,或可籌借;或由新政府將公司產業股款、欠款接認,即由政府與日合辦,股東只要股款、欠款皆有著落,必允。否則,或由公司與日商合辦,均可。惟合辦以嚴定年限、許可權為最要,免蹈開平覆轍。”說明盛宣懷儘管答應中日合辦,還是擔心主權的問題。 。。
第八章 鄉關何處(3)
儘管盛宣懷明白,僅以漢冶萍的資產作為抵押,向日本借款已不大可能,但他還是在答覆南京政府的當天,給小田切萬壽之助發了一封商借款項的信,果然小田切不予接受。小田切三天之後覆信說:“頃展來函,商借鉅款日幣五百萬元,查貴公司前借敝行款項為數已巨,向來借款均有貨價指抵。現值貴國內亂,敝製造所等處訂購貴公司貨物不能如期交貨,目前貴公司能否開工,實無把握。前欠尚無著落,斷難再行添借,特此奉復。”
小田切講的都是實在之情,漢冶萍本已借正金銀行鉅萬,目前國內正亂,廠已停工,舊欠何時能還尚不得知,怎能再借新款?人家有錢不肯借,你又有什麼辦法?
按照孫中山的意思,“民國於盛並無惡感情,若肯籌款,自是有功,外間輿論過激,可代為解釋。惟所擬中日合辦,恐有流弊。由政府接任,亦嫌非妥當辦法,不若公司自借鉅款,由政府擔保,先將各欠款清償,留一二百萬作重新開辦費,再多借款百萬轉借民國。”關於盛氏的國內財產一節,孫中山的答覆是:“動產已用去者,恐難追回;不動產可承認發還。若回華,可任保護……”
對此,盛宣懷只有苦笑。他心裡明白,他何嘗不想多借點錢,一來廠子可以重新啟動,二來又可上新廠,三來又可以轉借給民國政府一部分,漢冶萍可作二老闆,更何況如此之功勞,可換回他的財產得到發還和保護,何樂而不為!問題是孫中山先生並不瞭解漢冶萍早已是負債累累,日本人認為你已無甚產業可抵押了,非中日合辦就不借錢。
這時,南京政府陸軍部總長黃興又直接發電給盛宣懷,大意是說,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