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流氓律師
作者:寄秋
男主角:東方律
女主角:寒浴月
內容簡介:
都是這個殺千刀的黑心魔鬼害的,
要不是他耍賤招、趁機找碴,
自己哪會淪落到當他的保鑣,
被迫保護流氓律師就讓她嘔到快吐血了,
這傢伙竟還規定她必須服裝儀容整齊,
且才踏進他那可與樣品屋媲美的房子,
這人就為了洗澡的事和她大動干戈,
甚至不惜點火啟動灑水系統逼她就範,
難道沒人告訴這個有超級潔癖的男人,
寒組長她生平最討厭沐浴、更衣嗎?
很好,這下他們的老鼠冤結到下輩子了,
既然他這麼不識相,就別怪她太過狠毒,
警界四梟的邋遢女向來報仇不手軟,
會走動的垃圾製造機可不是浪得虛名……
正文
序
隨便聊聊 寄秋
每年大年初一或初二,秋仔跟秋媽一定會上廟裡安太歲、點光明燈,保一家老少一年平安健康賺大錢。
今年也不例外,抱了一堆錢去進獻。
因為搬家的緣故,和大牛弟沒住一起,圍完爐只在原先的家待了一晚,打了一夜麻將小贏了幾百塊,算是今年開春以來的一大好事。
隔天也就睡到下午兩、三點才起床,不過仍被一家子人笑,因同樣熬夜的牛弟牛妹不到中午就起來,生龍活虎得不像懶人秋一樣愛賴床。
以往到廟裡只有秋仔和婢女媽,這次多了三個小拖油瓶,也就是秋仔愛跟路的小侄女和那對快管不住的雙胞胎侄子。
唉!明明不是秋仔生的,為什麼要背一身“兒女”債呢?難不成是上輩子欠他們的。
重點在於秋仔請廟方人員填寫資料,秋仔人小鬼大的侄女說了以下的話——
“姑,安太歲為什麼給錢?神明不是保佑人嗎?為什麼神仙也這麼愛錢?”
當時秋仔好尷尬呀!恨不得把她的嘴縫起來,而廟裡的填寫人員也笑得很不自在,不知道該如何向“無知”小鬼解釋。
既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神身上,想要別人幫忙總要付出一點代價,天上的神也是由人修成的,多多少少沿襲人死要錢的毛病。
應該是這樣吧!神仙擬人化。
在我們這邊安太歲或點光明燈一位是五百塊,不曉得別處是否如此,但以一年的電費來計算是差不多,畢竟要點上三百六十五天、日夜無休。
信仰是求一個心安,秋仔一家共花七千五百塊求心安,貴得好奢侈呀!可是又不能跟神討價還價,這是公定價,數年不變。
何況秋仔還抱回兩箱又三瓶的花生油,就……算了。神明萬萬歲,永保安康。
阿們。
第一章
“……根據民法第九百四十七條有云,佔有乃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力之一種狀態,佔有人主張時效上之利益,必其佔有並未間斷,始得就佔有開始之日起連續計算……亦必後佔有人為前佔有人之合法繼承人時,始得為之。”
“……也就是說,民法賦予我當事人擁有合法繼承權,得以就所有土地做出分割、買賣之行為,旁人無權干涉他對自身財產的處置……”
法院內咒罵聲四起,噓聲此起彼落,似乎在抗議司法不公,法律偏袒有錢人,無視弱勢族群為求生存的吶喊。
但是由於對方辯護律師的振振有詞,以及善用律法中的民法條文,局勢一面倒地偏向強權的一方,使得公辯律師欲振乏力。
金錢可以腐蝕人心,同時也能買到正義和公理,當太陽的光芒逐漸消退,黑暗的力量則慢慢成形,築成一道無形的牆阻隔人性的存在。
在法官敲下法槌宣判告訴人告訴不成立,由被告獲得全盤性勝利時,轟然的失望聲也隨之響起,不敢相信這是大家所維護的真理。
一句不成立等於宣判無數無依老人的死刑,他們目前所暫住的庇護所勢必遭到拆除,圖利以黑社會起家的營造商。
“恭喜了,流氓律師,又一次大獲全勝,請問你有什麼感言?”
一臺不菲攝影機對準步出法院門口的俊傲男子,穿著三件式套裝的女記者一馬當先地衝上前,將銀色麥克風往前一送。
“流氓律師”這名詞可不是一種讚美,光是流氓二字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