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2 / 4)

小說:益智錄 作者:悟來悟去

某,亦拳棒行之巨擘,草竊之所畏者,其居違穆公十數里。庚與矯臨行,矯請其父居秋室,以為救援。仁應諾。

才冒庚名見穆公,書據不爽,穆信之。繼見才禮容生疏,旋復疑之。及西庚至,閽人稟白,穆大駭,曰:“何以有二金公子?”急於別院接見之。見庚舉止淑慎,實為宦門後嗣。及聞庚路逢賊人,奪去金公手書等言,穆不信,遂不禮庚。庚將行,趙才忽至,反謂庚為冒名,叱使令毆庚。幸有矯娘護持,未為所辱。矯同庚至秋某家,夜來六、七賊,言與金西庚有仇,欲得甘心。秋與仁父女擊散之。 次日,仁偕庚、女歸。矯謂庚曰:“君之事何以處?”庚曰:“棄之。”矯曰:“不可。雖未于歸,究屬伉儷。若聽其誤中奸謀,**賊人,渠固為生平之不幸,君亦終身之悔恨。蓋奪妻之恨,人所不能忍者也。若君獨忍之,君誠無心肝人。”庚曰:“穆公父女真偽不辨,僕深痛恨。”矯曰:“此不足為穆公咎也。公與君不相識,恃為憑信者,惟吾父手書等,才執之先往,君又後至而無據。趙才即假,公既以為真;君言即真,公必以為假,勢所必然也。此亦不足為穆姊咎也。婚姻之事,惟從父母之命,穆公以為真,穆姊何敢謂假?且聞君復至,將不敢謂真為假,亦不敢謂假為真。其情固大可憫也。”庚曰:“然則何為而善?”矯曰:“妾意君試居於此,妾思一術得見穆姊面,憑不爛之舌,旬日後,保君夫婦會面,同赴父任。”庚不可,矯不聽。庚曰:“穆氏若來,卿宜上之而己居其次,且床第之事,渠分去一半,嗣卿必有悔心。”矯曰:“此以私心窺貞人。”遂同父至秋某家。謂父曰:“十日後,父備小車,每日絕早俟穆公莊外十字路。”仁應諾。

矯與父直赴穆第,仁謂其閽人曰:“吾女欲傭人作針黹,不知宅內用人否?”閽人曰:“必用人。蓋急為吾家姑娘作嫁妝也。”引女見穆夫人。夫人喜矯慧麗,即令伴女秀英理女工。矯善窺秀意,三四日,秀即視矯為心腹,寢食不離,姊妹相稱。秀每夕燈下翠黛生愁,微聲嘆息。矯初到,情疏不便問,遂問曰:“有何疑難,不豫若此?”秀不答。既而矯偽曰:“婢媼私議一事,悉謂吾姊不知,吾謂姊早知之。”秀曰:“彼所議何事?”矯曰:“姊之事。婢媼曰:先來之貴客確乎假。妹問之,僉曰:金公子世家後嗣、讀書人家,何至若是禮貌生疏,目不識丁?即緘物不爽,焉知非劫奪冒名?妹以為若以假為真,他人無甚關係,合巹僅在月內,吾姊終身大事得勿誤乎?”秀聞之,戚然曰:“吾之不豫,實是為此。蓋先來者不假,即事不稱心,命也,夫何怨?後來者若真,即先期尋自盡以全名節,亦不難處。乃先來者有憑信,不可以為假而似假;後來者無之,不可以為真而似真。真假難分,是以癙憂。”矯曰:“欲辨真假亦易。逃赴金公任所,則有真無假。”秀曰:“難。”矯曰:“難誠難矣。然**賊人亦斷斷其不可。”秀曰:“妹言誠然。然路途遙遠,伴行無人。”矯曰:“妹願從之去。”秀曰:“妹亦女流,設有不測,何以處?”矯曰:“妹有小技,可敵十數人。”秀不語。矯曰:“姊不相信,明朝請嘗試之。”

次日,矯請豔妝以增觀美,秀從之,出己衣衣之。衣畢,秀視之笑曰:“假令將娘子軍,可擬平陽再生矣。”矯欲舞劍,而秀母適來,蓋以有多嘴婢媼言之也。矯見秀母,棄劍而立。秀母曰:“舞之,吾特來觀女閨英之本領。”矯遂執雙股劍而舞。身隨劍轉,腰折楊柳,劍旋身前,光露芙蓉。初猶分劍之門路,嗣愈舞愈緊,止見劍不見女身,惟覺寒光襲人,多時始止。面不改色,從容而立。秀母曰:“善騎射否?”矯答以:“未習,嘗習彈弓,亦未工。”秀母令取彈弓給矯,煩人於五十步內立拱把木樁。開弓彈之,連發數子皆中。秀母大喜,令與秀英拜為姊妹。矯曰:“勿庸結拜,不日情義自深。”秀母問故,矯笑而不言。及夕,婢媼皆寢,秀英曰:“何以知後來者為真?”矯歷言某年於某處何以救金公,今徙於此,何以救金公之子,先來者即害公子之人,後來者即妹父女所救之人,以是知後來者之為真也。秀曰:“何以知其真為金公之子?”矯曰:“公子嘗自言之。”秀曰:“自言不足為憑。”矯曰:“有可憑信者。前救金公時,妹父受傷,公書藥方治之,傷立愈。昨公子受傷,妹父以前方醫公子,公子謂藥方是其父手書。以是知前所救者真公子之父,不可信後來者真金公之子乎?”秀聞之,知矯言真實,急問曰:“金公子今在何處?”矯曰:“現在妹家。”秀不語,移時復曰:“妹父女兩次救金公父子命,今又傭身作說客,可謂為人謀而忠。”矯曰:“不惟此。昔者公子來時,妹男妝從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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