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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法律,也只能在這有神,有超凡力量,又或者科學發展到極致能夠監控所有人的世界可以推行,因為法律的監督者是巫師,於巫師們的監督面前,凡人們不會有任何人能夠逃脫法律控制的能力,而巫師們則有那人道網路和神靈制約,居於人道之,那高高在的神靈俯視之下,哪個巫師膽敢違反?哪個巫師有能力違反?

至於神靈,想為所yù為可以,請不要在法律約束的大地,自個領域空間中,那是你的自由,實際達到神靈這個層次,早就絕了許多凡人的思想,凡人的利益於他們眼中屁都不是,而又各自領悟神職,意志凝聚,自然不會胡作非為,而加入萬神殿之時,溫斯特領法律的原則也會給他們一份,多是一笑置之,這法律的一切秩序,他們沒有必要,也是不屑去違背,於神靈而言,人道之利亦是他們之利,他們如何會去破壞自己根本之利呢?

法律確定的秩序也不盡然是嚴苛,嚴苛背後人人都有利,違反法律者必遭重懲,遵守法律者各得其利,秩序之各階層都可流通,不絕下之升通道,讓眾人有充分之選擇自由。根本之法,其實就是個原則,不可能將所有事情都涵蓋其中,不過,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將遵守此原則而行。

就個人與集體之利益之辯,在明文公佈的根本法中也有其原則,當人面臨救人與不救人的類似選擇之時,法律的規定獎賞救人之人,因為這對人道有利,但是若不救,也不懲罰,這依舊是尊重個人選擇,你救人,我表揚,你不救的行為雖然不值得提倡,卻也不是過錯。這時候恐怕又有人說了,你這是拿錢在買道德啊,其實不然。

事實,正是要如此,在主世界,兩千年前就已經有類似的法律了,最初的儒家也是提倡這種行為。chūn秋時期的魯國就有這麼一條法規,凡是魯國人到其他國家去旅行,看到有魯國人淪為奴隸的,可以自己墊錢把他先行贖回,待回到魯國後,再到官府報銷。官府用國庫的錢支付贖金,並給予一定獎勵。

當時有孔子的弟子子貢救了人卻不求回報,不去領錢,結果孔子就直接找mén來,告訴他這樣是錯誤的,像他這樣有地位有品德的人,自有人效仿,這樣的人多了,就形成了類似道德,許多人就會覺得,哎呀,我救了人如果還要錢那就不道德,於富人們而言,這點錢算不得什麼,huā點錢就道德了,但是沒錢的人呢?救了人之後如果要錢就不道德,如果不要錢,那就虧血本了,怎麼辦?多半是要選擇不救人的,救人的人越來越少,到時候還有誰救人呢?

後來孔子的弟救起一名落水者,落水者送他一頭牛,他欣然受之,孔子高興的對他說:“這樣才是對的,這樣以後魯國人就會勇於拯救落水者了。”李智確立的相關法律正是有以此為鑑的意思。個人選擇皆有選擇之自由,也須承擔選擇之後果,付出也必須有回報,這也是李智始終貫徹的真理。

第六十八章 聖山巔上風雲起

西大陸廣袤的土地,一道巨大的山脈有如世界的脊椎將西大陸切成兩半,這山脈就是庇護所世界之脊泰摩山脈,這一日,一個身穿黑sè羽衣的少年來到了山脈最南端,也是整個世界最高山脈泰摩聖山之下,遠處,赫拉迪姆修道院歷歷在目,少年一路面無表情,負手且行,踏著某個玄妙的節奏,一步一閃爍,身體一步步間若隱若現,看似緩慢,但是一步踏出往往是數百米之距,泰摩高地繼續向的路途絲毫不能對他有所阻礙。{。首。發}

片刻之後,他已經來到聖山山腰之處,到這裡海拔已是極高,氣溫驟降,山覆蓋著厚實的冰雪,萬古不化,少年輕踏著腳步,足下不帶起絲毫冰雪,踏雪無痕,站在山腰四下看去,到處都是一片雪白,向看就是濃密的讓人看不清一切的白sè霧氣,少年來到這裡終於止步,他站在山腰處似乎是在尋找著什麼,漫天盡是冰雪,潔白一片,在太陽微弱光芒的照耀下散發著令人望而刺眼的光芒,看久了整個眼睛都要被這無盡白sèmíhuò。

少年不為這刺眼白光所動,在雪了一會,猛的抬起手來,朝著一處凸顯的地方就是一指,一點青光自shè而出,猛的化作無盡狂風直接吹去,這風不是尋常的風,好似有生命一樣只在那一處突起出打著旋兒將無盡冰雪捲起,狂風呼嘯間嗚嗚有聲,很快就讓那處顯lù出來。

冰雪之下,是一塊青黑sè的巨大石塊,這石塊不似天然生成,而是有人以法力凝聚,石塊一現出來,少年的目光就緊緊落在面,一個在坎德拉斯文字中極為特殊的字跡就被烙印在面,這個字,天然就帶有極為神秘的力量,哪怕不識字之人看到這個字心中也會莫名的清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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