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技術人才對中國的作用其實更大。”
經常在國內、國外飛來飛去的盧偉博士則對媒體表示:“電信業是一個飛速發展的產業,在這一行中,一個星期知識就會更新。如果我放棄了在矽谷的工作回國來,就等於放棄了資訊源。可是沒有更新的知識,很快就會落後、死亡。所以我不能放棄矽谷。但是這也並不等於就不回來創業了,政府現在對高科技產業的支援和重視我們都能感受到,北京的環境也很成熟,現在不少學子都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經常來回,把先進的知識技術帶回來,讓國內和國際之間密切溝通。這不僅能讓我國仍不先進的技術有較快的提高,又能保留自己現有的研究條件不至於落伍。而且這樣生活、子女、家庭等一系列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一般來說,當兩個國家經濟、產業結構存在差異甚至能夠互補的情況下,人才“環流”的共贏效益會很明顯:人才環流成為互通有無的橋樑,幫助缺乏資金和技術、卻擁有勞動力和能源的國家獲得產業轉移的機會;幫助擁有資金和技術、卻缺乏勞動力和能源的先進國家進行產業轉移;最後,也幫助人才自身獲得了良好的事業發展。因此,人才環流的“共贏”效應多發生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新興發展中國家與落後發展中國家、能源缺乏國與能源富裕國之間。
人才環流的門檻
聯合國定義的人才環流中不包含海外人才短期回國訪問,而基本上在海外定居。時間比例是個關鍵詞,人才環流的群體必然經常性地往返於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一般擁有多國的國籍、永久居留權、長期簽證。因此,簡化國籍、綠卡、簽證等移民與入境制度,是“人才環流”必不可少的保障。
“人才環流”與人才的“迴歸”或“歸化”相比,區別在於這種人才流入不但不一定是永久性,而且從現狀來看就充滿了不固定的因素。因此,人才往往會對一個國家的國際地位、政治體制、人文環境、經濟發展不那麼挑剔,甚至不介意政府*、社會動盪、科技落後,而這些往往是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即使最極端貧窮落後的國家,都能透過放寬對國籍、綠卡、簽證的限制,而有效地推動“人才環流”的發生。英國公眾政策研究協會(IPPR)的研究也指出:“人口流動的門檻越低,永久移民的人就越少。”
國籍和簽證無疑是人才環流的最基本門檻。為不使這些移民入境制度成為人才環流的障礙,歐盟就致力於使27個成員國的人才能夠在整個歐盟區域內自由流動與工作,不受國籍限制。與此同時,還針對非歐洲國家的人才推出了“藍卡計劃”。只要有歐盟成員國認可的大學文憑或至少五年的工作經驗、在歐盟成員國境內找到固定工作、薪金是該國同等職種平均薪酬倍就可以申請。
“藍卡計劃”不同於工作簽證,獲得者不但如當地公民一樣在家屬團聚上不受限制,可以自由更換工作。而且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工作滿18個月後,就可以申請去任何另外一個成員國工作。當然,也不等同於綠卡,因為這一計劃只是為了推動“人才環流”,簽證有效期一般為四年。歐洲議會也聲稱:“(藍卡計劃)既不會造成其他國家的人才流失,也不會使藍卡持有人享受到比歐盟成員國公民更高的待遇”。
如果發展中國家推動人才迴歸,過於設定高門檻,例如要求在國籍必須“二選一”,放棄外國籍申請本國籍才能不受限制地發展。結果就必然是“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大多數人才都只會選擇發達國家。即使那些本土出生、事業有所建樹、深懷民族情結的海外族裔人才,讓他們放棄一切回到更為落後的祖(籍)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也是艱難的選擇。這並不僅僅是“愛國”所能簡單解釋的問題,人才迴歸如果得不到合適的使用,或者祖(籍)國不具備發揮其才能的基礎,迴歸將成為輸出國、接納國、個人“三不贏”的局面。
如果發展中國家對於非核心、機密領域的海外人才放棄這種想法,從強調“人的迴歸”過渡到“才的迴歸”,情況就不會那麼糟糕。散居在海外的族裔人才,會很願意與祖(籍)國進行專案合作、技術交流、回國投資創業、在海外為祖(籍)國的企業效力。如果不具備回國的條件,這些人才雖然會繼續滯留在先進的發達國家,但保持處在技術潮流前沿,等到祖(籍)國具備產業基礎時再回歸,那麼在海外的經驗積累也會成為一筆寶貴的財富。
對於來自發達國家的外國人才頂尖來說則更是如此,如果不以放棄本國籍為前提,儘管目的國落後貧窮,只要有利於他們的事業發展,排斥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如果設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