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給我一張讚美的紙條,我也騙自己相信自己對學生做的是一件好事。畢竟,這總比嚇唬好,孩子們也會比較“喜歡我”。好啦,別對我那麼嚴格,當時的我太年輕,欠缺經驗。現在我不會再這麼做了。

家長在鼓勵第二階段思維時也得提高警覺。小孩做家務就給零用錢固然很好,畢竟我們的資本主義就是這麼運作的——用工作賺取報酬——但用禮物或金錢換取孩子良好行為的做法就很危險了。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行為得宜是應該的,不需給予獎賞。

“賄賂行為”常見於全國各地的教室。身為每天站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我很清楚要讓小孩守規矩確實是全世界最難的事情之一。我們的工時本來就長得過分,要是在家庭作業表上打個星星能讓孩子們寫作業,對很多人來說已經足夠了。但我已經無法因此感到滿足。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二章 尋找第六階段(3)

我想,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第三階段:我想取悅某人

孩子們慢慢長大以後,也開始學會做些事情來取悅人。“媽,你看,這樣好嗎?”他們也做相同的事情來取悅老師,主要用在有魅力或受歡迎的老師身上。他們坐的時候挺直腰板,表現出符合我們期望的行為,但他們這麼做的理由全都是錯的。

年輕老師大多無法抗拒這類現象(這句話出自於我的親身體驗)。孩子們的取悅會讓你自我膨脹。看到學生們對你表現出你以為的敬意,當你叫他們跳,他們就應聲跳起,這種感覺真好。

曾經發生過這麼一件事。有位老師在請假第二天回到學校時,看到代課老師留的紙條,因為得知班上學生表現良好而興奮不已。其中,羅伯特的表現尤其突出。他幫忙老師維持秩序,告訴代課老師各項物品放在哪裡,就像個小老師一樣。這位老師替羅伯特感到驕傲,並表示要獎賞他——或是幫他加分,或是送他糖果之類。但諷刺的是,羅伯特拒絕了。他那麼做不是為了獎賞。他的思維層次更高。他是為了老師而做的,並以此為榮,而老師也很自豪,因為這個小傢伙這麼崇拜他。兩個人都非常驕傲,感覺也相當良好。

羅伯特表現良好,當然是件好事,他以取悅老師為表現動機,也是很溫馨的事情。和大多數教室裡的情形相比,這已經好太多了。我們可以來一點音樂,或許是由露露(Lulu)所演唱的那首《吾愛吾師》(To Sir with Love)。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做得更好。我常常這麼取笑或質疑我的學生:你們是為了我才刷牙的嗎?你們是為了我才繫鞋帶的嗎?你聽得出這有多可笑嗎?但仍然有很多孩子整天忙於討好老師。

11我要遵守規則和我能體貼別人

為父母努力的念頭給孩子們帶來更大的壓力。許多小孩迫切希望取悅父母,甚至按照家人的期望選擇大學和主修專業。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會成為備感沮喪、厭惡工作的人,他們無法瞭解為什麼自己對生活如此不滿。不過,至少他們曾經為取悅某人而努力過。

我想,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好。

第四階段:我要遵守規則

最近很流行第四階段的思維。鑑於行為不當的年輕人為數眾多,大多數教師在受訓時學到要在上課的第一天制定規矩。畢竟,讓孩子們懂規矩是必要的。好一點的老師會花時間解釋制定某些規則的“理由”,也有不少富有創意的老師會帶著學生一起參與班級規範的設計。老師們依據的理論是,參與制定班規的孩子比較願意遵守規定。事實確實如此。

我見過牆上貼有這類班規的教室。有些圖表是由工作量過大的老師草率完成的,有些卻是精美到足以讓《財富》五百強的董事眼睛一亮。我見過有意義的規則(不可打架)和沒什麼道理的規則(不可大笑),形形色色。不同的班級有不同的班規其實是好的——這可以讓孩子們學習適應不同的環境。

我對規則沒有異議,孩子們需要學習如何處理行為界線和期待。我當然不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在開了一天教職員發展會議後回到辦公室時,我會不會因為羅伯特在代課老師面前表現良好感到開心呢?我會很感動。這樣的表現已經把羅伯特帶上通往成功的正確道路,遙遙領先多數同學。這告訴我羅伯特知道規則(並非所有孩子都如此)、接受規則(這樣的孩子更少),而且願意身體力行。如果羅伯特和他班上的同學是從第四階段來思考的,那就已經比大部分的小孩好太多了。你大可以主張這些好的目的足以讓手段合理化,但如果我們要孩子接受有意義的教育,我們真的想要羅伯特只因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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