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後,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殘酷而自私的人。
金槍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可是現在他面對著這個對手,實在太年輕了,年輕得連他都不忍看著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敗,我又何嘗能敗?
他在心裡嘆了口氣,從布袋裡抽出了他的槍。
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二十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銳,槍尖鋒利,槍桿修長,就算拿在手裡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毒蛇般靈活兇狠的感覺。
丁喜遠遠地看著,脫口而贊:“好槍!”
鄧定侯同意:“的確是好槍。”
丁喜道:“霸王槍若是槍中的獅虎,這杆槍就可以算是槍中的毒蛇。”
鄧定侯道:“江湖中本來就有很多人,把這杆槍叫做蛇槍。”
丁喜道:“據說這杆槍本來就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鐵槍輕巧,而且槍身還可以隨意彎曲。”
鄧定侯道:“所以金槍徐用的槍法,也獨具一格,與眾不同。”
丁喜道:“我也聽說過,他用的槍法就叫蛇刺。”
鄧定侯道:“他們家傳的槍法,本來—百零八式,金槍徐義加了四十一式,才變成現在的蛇槍—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槍呢?”
鄧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槍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夠。”
鄧定侯忽又嘆了口氣,道:“只可惜你沒有看見當年王萬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風,霸王槍在他手裡,才真正是霸王槍。”
丁喜再也沒有說什麼,因為這時決鬥已開始。
陽光下普照的庭院,彷彿忽然變得充滿了殺氣。
這兩杆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金槍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裡的槍,削銳、鋒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霸王槍的尊敬。
王大小姐卻只是隨隨便便的將大槍抱在身上,就憑這一點,也已不如金槍徐。
一一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就等於尊敬自己。
金槍徐嘴裡露出冷笑,卻還是禮貌極恭,沉聲道:“當年王老爺子在時,在下無緣求教,如今老成凋謝,槍在人亡,請受我一拜。”
他左腿後曲,真的行了一禮。
王小姐只不過點了點頭,淡淡道:“我是來找你麻煩的,你也不必對我太客氣。”
金槍徐沉下了臉,道:“我拜的是這杆槍,並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記住,從今以後,霸王槍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來,王老爺子一去,霸王槍也已不在人間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見我手裡的槍?”
金槍徐道“這杆槍在王大小姐手裡,已只不過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鐵槍。”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顯然在極力控制著自己的怒氣。
她也知道高手相爭時,若是心情激動,就隨時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錯誤。
金槍徐盯著她,又道:“在下還未到這裡來時,已將所有的後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槍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