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2 / 4)

小說:龍的傳人 作者:竹水冷

因此,他下決心整頓吏治,嚴懲貪官。

明朝建立不久,朱元璋召見大臣,宣佈說:“從現在起要嚴立法禁,凡是官吏貪汙害民的,決不寬恕。你們都要好好領會我這句話,如果廉潔奉公,就好似走在平坦的大道上,從容自在,如果貪贓犯法,將好似闖進荊棘叢中,寸步難行,即使勉強掙扎出來,也是體無完膚的。”接著,他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官吏的貪汙盜竊,並召見各府州縣的官吏,告誡他們說:“現在天下剛安定下來,老百姓的財力都很困難,好比剛飛的小鳥拔不得羽毛,新栽的小樹動不得根,應該讓他們休養生息,發展生產,你們千萬不要去擾害他們。”

但是,當時的官吏,並沒有把朱元璋的活放在心上。他們認為新登基的天子都要來這一套,那不過是說說而已,不必當真。他們學元朝官吏的樣,見錢就抓,見財就撈,貪贓枉法,無所不為,“掌錢穀者盜錢穀,掌刑名(即刑罰,泛指法律)者出入刑名(即不按法律辦事)”。浙西地區農民交納秋糧,原先規定交到京城南京的倉庫,農民就要額外花銷一筆很大的運費。後來朝廷為減輕農民的負擔,讓農民把糧食折成鈔幣,將鈔幣直接交給附近的官府,稱為“折糧”。但許多地方官卻向農民徵收各種車船運費和包裝糧食的蒲包、竹簍費。這些加徵的運費和包裝費,竟高達糧食折價的百分之五十。有個負責徵收稅糧的糧長邾阿仍,在徵收糧米一萬石之外,用巧立名目的辦法,多徵糧食二萬二千石,錢一萬一千一百貫。農民繳納不起,他強迫農民揭瓦拆屋,變賣衣裳、鍋灶、牲口和農具作抵押,弄得許多人傾家蕩產。一個地方的小吏竟貪汙這麼多錢糧,中央的大官貪汙的數額就更大了。丞相胡惟庸廣收賄賂,他家中的金帛、名馬和各種奇珍異寶,據說多得沒法數。朱元璋連聲哀嘆說:“各衙門的官吏上任前,我都開導過他們,叫他們不要胡作非為。但去了以後,有幾個聽我的話?”“象這種愚下之徒,我這般大年紀,說得口乾了,氣都接不上來了,也說他不醒!”

為朱家王朝的長治久安著想,朱元璋便用極其嚴厲的手段來打擊貪汙。只要發現官吏有貪汙違法的行為,他即動用殘酷的刑罰,嚴加處治。凡是貪贓枉法的,統統發配到北方偏僻荒涼的地方充軍。貪汙贓款銀六十兩以上的,都押到土地廟梟首示眾,剝皮實草。連官吏出差乘坐官家的牲口、車船,攜帶私人物品超過規定重量的,也嚴懲不貸。明政府規定乘坐官家的牲口,除隨身衣物外,攜帶私人物品超過十斤的,每五斤笞(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敲打臀部、腿或背)十下,每十斤罪加一等,最重到杖(用大荊條、大竹板或棍棒拷打臀部、腿或背)六十下。乘坐官家車船,附載私物超過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下,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到杖七十下。

除了平時的零星打擊,朱元璋還集中清查了幾個大的貪汙案件,對貪官汙吏進行了幾次大規模的清洗。1385年,御史餘敏、丁舉廷告發北平(今北京)承宣布政使司(主管行政的省級機構),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的省級機構)的官吏李彧、趙全德等人,夥同戶部侍郎(主管土地、戶籍、財政的副長官)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貪汙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命令司法部門嚴加追查,牽連到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主管刑法的最高長官)王惠迪、兵部侍郎(主管軍事的副長官)王志、工部侍郎麥志德等朝廷的高階官員和各布政使司的官員,以及地方上的許多豪強地主。明政府發現他們除了盜竊國庫的金銀寶鈔,盜賣官倉的糧食外,還貪汙大量沒有入庫的稅糧和魚鹽等各項稅款。貪汙盜竊的總額折成糧食,共達二千四百多萬石。朱元璋下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市(在鬧市處死,將屍體暴露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以下的官員也統統處死;各布政使司有牽連的官吏幾萬人都逮捕入獄,嚴加治罪;追贓牽連到各地的許多大地主,被抄家處死者不計其數。

在打擊貪汙的過程中,朱元璋不僅雷厲風行,毫不手軟,而且不避權貴和親屬,不論職位多高,同他本人的關係多麼密切,也決不曲宥。丞相胡惟庸除了貪汙,還犯有其他罪狀,被處死。開國元勳華雲龍,在北平私自佔據元朝丞相的住宅,被撤職罷官。駙馬都尉(皇帝的女婿)歐陽倫,憑著自己是朱元璋結髮妻子馬皇后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不顧朝廷禁令私自販賣茶葉,幾次在陝西販運私茶;他的家奴周保還叫當地官吏,徵調民間的幾十輛車子為他家運輸私茶,稍不如意,就任意打罵地方官吏。由於歐陽倫有權有勢,誰也不敢過問。有個河橋巡檢司的小吏不堪凌辱,把這事告發了。朱元璋得到訊息,怒不可遏,下令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