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生存問題,難道除了基本問題,他就不考慮其他事情了嗎,帝國納稅之人才可以稱作子民,子民才有權利選舉國民,國民才可以參政議政,成為子民,才有權利獲得法律授予得更多權利,聽證做證,道德、信仰、教育、醫療各方面構成一個完整的帝國子民生活體系,而只要沒有犯罪,能夠納稅就可以成為子民,誰不願意做子民,自降身份為了三十銀元的補助而放棄帝國子民本身優越的生活嗎,完全是胡扯!”
“公琰,朕不想再和你爭辯,你要想推廣銀元稅制,就必須同時附帶所得稅,沒有這個附帶,朕不會同意該稅制,如果帝國經濟因為舊稅制出現任何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一切首要責任還是由你承擔。具體怎麼處理,你回去後,和各方面代表商量好,銀元稅制的討論會,明日就不用召開了,什麼時候有了更合理的思路,朕同意了,再召開吧!”
蔣琬無奈地答道:“聖上息怒,容臣回治略府後,連夜召開府內議政會,對銀元稅制進行修訂!”
劉協微微揮手讓蔣琬退下,諸葛瑾和胡昭也同時離去,御書房裡只留下劉協、陳群、張昭和荀彧四人,劉協單手支撐著額頭,顰眉閉目,看起來非常苦惱。
陳群上前一步,勸慰道:“聖上,龍體要緊,不可過於憂慮啊!”
劉協深深吸了口氣,說道:“稅制改革是國家改革的根本,但蔣琬卻抱著這種態度,只照顧他們農場主和商社的利益,不考慮帝國普通子民的權益,朕頭痛啊!”
陳群答道:“聖上無需擔憂,蔣琬是個聰明人,新的銀元稅制一定會很快提交上來的!”
劉協起身踱步,靜靜思考銀元稅制其他方面的缺陷,回首和荀彧、陳群、張昭說道:“朕打算在治略府實施銀元稅制之後,帝國內進行一次隨著銀元稅制同時實施新改革,從襄陽治略到帝國華夏開元前後的穎川改革,大漢帝國隨著稅制改革,必然要進行一次第三次改革,這次改革將持續五年,透過五年的時間,使帝國走向一個新的軌道,三位老臣要各自負責其中一部分!”
荀彧、陳群、張昭三人急忙答道:“臣等但聽聖上差遣!”
第十一卷 帝國動盪 第十七章 京都新政
陳群、荀彧、張昭三人可以說是大漢帝國前兩次新政改革的見證者,大漢帝國透過兩次改革,從殘落之國,透過三十年的新政,迅速發展到今天的盛世,對於劉協引導的第三次新政,三人也是充滿信心,也希望能夠在這次改驂中,徹底根除目前已經暴露的一些問題。
劉協首先和荀彧說道:“文若,大漢帝國的農耕土地中,三成在散戶手中,四成在私營農場主手中,還有三成在皇室手中,這樣吧,你和蔣琬說下,散戶的農業稅徵收可以按畝定收,但遭遇災情的情況下,重災免收,輕災減半徵收;農場主又分幾等,一種是小農場,就是家族內部組成的合作式農場,這種呢,按畝徵收,因為這種農場畝田並不多,凡是超過百畝的,那就基本是僱工種植為主,這種一律採用貿易量徵收,在定性上,可以定位於商社,對於這種農場,必然要進行商社化管理,要有獨立的財會統計!”
“除此之外,第三次新政改革也可以說是京都新政,而京都新政的核心就是國民院的《大漢帝國大法典》,文若,從明天開始,你就著手製定《大漢帝國大法典》,朕會親自起草一份法典初稿給國民院審定,大法典一定要清晰幾件事情,一是帝國國民、大國民的定位和權益,二是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三是皇室財產的公證與絕對不可侵犯性,四是國家皇權與法權之間的分工合作性質,各權力機構的隸屬和各自權力範圍。包括國民院和治略府的關係,監察院和國民院的關係,中央皇庭的中立關係等等,五是帝國皇家軍隊的所有權界定和治安警地所有權界定。六是一夫一妻制絕對合法地位,七是界定帝國省、州、郡、縣、鎮各級行政單位的權益和義務,八是帝國黨、門、派、族、家、團、社、會八種不同合法組織範圍的界定。九是帝國大法典在法權中的至高無上不可觸犯性,典所擁有的權力是法權的最高者,與皇權中的大漢帝國皇帝權力屬於平等關係,雙方互不可觸犯,互不可推翻,互不可對抗三點原則就是大漢帝國皇權和法權的分界和定義!”
劉協看著荀彧的雙眼,鄭重地說道:“文若,《大漢帝國大法典》的制定工作將是你生平最大的功績,也是整個帝國的根基之業,你必須在三年內完成所有討論。正式由朕和國民院雙重透過後生效!”
荀彧拜伏於地道:“臣領旨,絕不敢有絲毫怠慢,然大法典九大憲章中的八九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