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部分(1 / 4)

詩》,即其事也。是集亦皆其遊京師時所作。

△《司業文集》·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祖範撰。祖範有《經咫》,已著錄。其為文不規規於摹古,而學有根柢,暢所欲言,亦自合古人法度。其中如《方孝孺死節論》、《讀禮記述》、《史述》、《斂用喪服議》、《陳貞女合葬議》、《王罕皆文稿序》、《汪西京文稿序》、《王次山詩序》、《樂府解》,皆有可觀。而如《記昌黎集後》,務為新論。別號“舍文”,忽作俳體;《松筠堂宴集詩序》,雜以儷詞,又多收一切應俗之作;蓋編錄時務盈卷帙,一概登載,未免失於刊除。使簡汰精華,十存三四,豈不翹然作者哉?

△《司業詩集》·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祖範撰。前有《自序》,題乾隆壬申。而第四卷乃題自乙丑至甲戌詩,蓋又有所續入,如古人“後集”、“別集”例也。其詩直抒胸臆,不煩繩削,於古人中去白居易為近,敖陶孫所謂事事言言皆著實者也。《自序》有曰:詩之作出於無心,則其情真;又必各有所為,則其義實。故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而匹夫匹婦之歌吟,可以察治忽也。其論洞悉本原,非明以來彫章刻句之流,所能見及。又云:後之詩人,既以詩自命,人亦以詩相屬,於是外物為主,而詩役焉,詩為主而心役焉,於是無真性情,真比興。然而情實彌隱,詞采彌工,義理彌消,波瀾彌富,而又格律以繩之,派別以嚴之,時代以區分之,回視詩教之本來,其然乎,其不然乎?其論亦切中流弊。劉勰所謂:古之詩人,為情而造文;今之詩人,為文而造情者。祖範所言,殆庶幾焉。然文以載道,理不可移。而宋儒諸語錄,言言誠敬,字字性天,卒不能興韓、柳、歐、蘇,爭文壇尺寸之地,則文質相宜,亦必有道矣。觀祖範之《序》,而其詩所長所短,蓋可以想見也。

△《王艮齋集》·十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王峻撰。峻字次山,常熟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至江西道察院御史。是編凡詩十卷,文四卷。其《吳中先哲諸傳》,則修《蘇州府志》時所撰,亦並附之集中雲。

△《鋤經餘草》·十六卷(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國朝王文清撰。文清有《周禮會要》,已著錄。此其所作詩集。前有《論詩法十條》,則其平生心得之語,而其門人錄以冠集者也。

△《明史雜詠》·四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嚴遂成撰。遂成字海珊,烏程人。雍正甲辰進士,官雲南知州。詠史之作,起於班固,承其流者,唐胡曾、周曇皆用近體,明李東陽則用樂府體。遂成此編,賦明一代之事,古體、近體相間,故名曰《雜詠》。嚴震直一首,力辨史彬《致身錄》之誣,雖子孫之詞,實則公論。至於劉三吾一首,謂太祖欲立燕王,為三吾所阻,釀靖難之禍,不為無見。至“周公、成王本一家,事猶賢於王莽篡”

句,則謬矣。姚廣孝二首,盛推其功,比以蕭何、李泌,且有“特地開科長取士,不知漏落幾多人”句。王越、王驥、王瓊三首,謂三人之交結宦侍,乃借其陰助以濟國事,非為身家之計,比之郭子儀之俯仰魚朝恩,持論皆有意抑揚,故翻定案。李夢陽一首,詞多詆斥。並有《附記》曰:北地雖非西涯門人,然如王九思以仿“西涯”體中選。其餘諸子。多有親承指授者,皆奪於北地之焰,改轅背之,猶之北地背之也。云云。夫文章公器,各自成家,原非為植黨報恩之地,況夢陽與東陽本風馬牛不相及,而忽坐以背東陽之罪,尤未免深文鍛鍊,踵明末門戶之舊論矣。

△《絳跗閣詩稿》·十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諸錦撰。錦有《毛詩說》,已著錄。是編古今體詩分三十一集,自康熙甲申至乾隆壬午五十九年之作,共一千五百餘篇。

△《賜書堂詩選》·八卷(編修吳壽昌家藏本)

國朝周長發撰。長髮字蘭坡,別號石帆,會稽籍,山陰人。雍正甲辰進士,選庶吉士,散館外補廣昌縣知縣。又改樂清縣教諭。乾隆丙辰召試博學鴻詞,授檢討,官至侍講學士,後降補侍講。長髮詩才敏捷,操筆即成,故富贍有餘,而亦微傷於快,平生所作,計逾萬首,此集八卷,蓋汰存十之一雲。

△《小山全稿》·二十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王時翔撰。時翔字皋謨,一字抱翼,號小山,鎮洋人。雍正戊申,由諸生薦舉,授晉江縣知縣,官至成都府知府。是集凡詩稿八卷,詩餘四卷,文稿八卷。詩稿分初、續、後三稿;詩餘分五集:曰《香濤》、曰《紺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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