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部分(2 / 4)

至白洋淺一帶,則挑復舊河。於時朝議不一,然迄從衡議。是編皆其前後案牘,凡圖五,奏疏十有一。其稱古之治河,惟避其害;今之治河,則又欲藉以通漕事。與賈讓等異,所言極為明晰。又稱居民之情在新河者,則稱新河可開;在舊河者,則稱舊河可復。皆為市廛之私,非為國家運道之計。亦究悉物情之言也。

△《東吳水利考》·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王圻撰。圻字元翰,上海人。嘉靖乙丑進士,官至陝西布政司參議。《明史·文苑傳》附見《陸深傳》中。其書首列《東吳七郡水利總圖》,而書中所載止六郡,於杭郡未之及也。六郡中尤詳於蘇、松、常、鎮四郡,嘉、湖則稍略焉。

前九卷為《圖考》,圖各系以說。後一卷為《歷代名臣奏議》,所採亦復寥寥。

圻以吳人而考吳地水利,應無謬誤。然謂錢塘江出寧波之赭山,不知寧波別有赭山,乃混而為一。又引《水經》東至餘姚縣東入於海,不知姚江源出大菁山,逕寧波入海,並不與浙江通。圻不加辨正,均未免於疏舛。

△《黃河圖議》·一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鄭若曾撰。若曾有《鄭開陽雜著》,已著錄。是書所列,上起河源,下迄東海,凡為五圖。而以歷代防浚得失,附論於後。明代自嘉峪關外,即以為絕域,無由西越崑崙。故所繪河源,仍沿《元史》之誤。至始終力主王獻開膠萊河以通海運之說,亦未必可以施行。黃河湍悍,變態百出,月異而歲不同,區區一卷之圖,固未可執為定論也。

△《治河管見》·四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潘鳳梧撰。鳳梧,桐鄉人,貴州籍。隆慶庚午舉人。是編末有茅一桂跋,稱為《安邊濟運本書》。蓋鳳梧別有《邊事》一書,合此書而總名之,此則僅存其治河書也。其書多作歌括,立名詭激,而詞意實淺近。後載聘啟之類,尤為蕪雜。

△《潞水客談》·一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明徐貞明撰。貞明字孺東,一曰伯繼,貴溪人。隆慶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其官工科給事中時,上疏言畿甸水利,大旨開西北之溝洫,以省東南之漕運。廷議不行。會以他事外謫太平府知事,不能再疏理前說,乃於通州旅次作此書,設為賓主問答之辭,以盡疏中之義。前有萬曆丙子張元忭序,又有俞均重刊序,及王祖嫡題詞,末有李世遠、王一鶚二書,李楨、米鴻謨二跋,皆盛推之。

然其後貞明覆官還朝,再申前請,廷議用其策,即命貞明領之。迄不能成功而罷。

又《明史·汪應蛟傳》載,應蛟巡撫保定時,奏興畿輔水利,工部尚書楊一魁贊成其事。神宗報許,後亦卒不能行。蓋持是議者,皆妄冀水利一興,即北方之粟足供倉儲,可以省南方之漕運。而不知古今異勢,南北異宜。書生紙上之言,固未可概見諸實事也。

△《西瀆大河志》·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張光孝撰。光孝字維訓,號左華,自署關中人,不知為何郡縣也。是編志大河源委與決塞修浚之宜,傍及祀典、雜事、藝文,猶屬志書之體。乃復摭入天河星象,龍馬卦畫,繪圖列說,附會支離。是與水官何涉乎?

△《千金堤志》·八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謝廷諒、周孔教、姜宏範同撰。廷諒字友可,金谿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順慶府知府,事蹟附見《明史·謝廷瓚傳》。孔教有《中丞疏稿》,已著錄。

宏範,臨川人,仕履未詳。千金堤在撫州府城東,當汝水之衝,即唐之千金陂,屢有興廢。萬曆五年,知府古之賢率屬重修,廷諒等因述此志,以紀其事。凡《形勝》、《沿革》、《經畫》、《人物》各一卷,《藝文》四卷,皆一時頌美之詞也。

△《古今疏治黃河全書》·四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黃克纘撰。克纘字紹夫,晉江人。萬曆庚辰進士,官至工部尚書,事蹟具《明史》本傳。是編乃其巡撫山東時所作,分《黃河考略》、《治河左袒》、《三吳水利》諸目。所載上起祖乙之圯耿,下終萬曆三十二年蘇莊之決,末系以論,陳當時便宜。其大旨主於順河之性以疏之,而歷陳明代河決,未疏先塞之害。

其引漢武《瓠子歌》,謂漢時河已通淮泗。又引宋張洎疏,以為《禹貢》九河之外,原引一支南行入淮泗,則未免出於附會也。

△《河漕通考》·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黃承元撰。承元,秀水人。萬曆丙戌進士,官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上卷論河防,下卷論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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