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猜你是打算打電話給警——警察了,”她哽著聲音說,“然後曼哈頓的報——報紙聽到這個訊息,就會登我們的壞——壞話。”
“別亂猜吧。好了,別再攪亂我的情緒,讓我瞧瞧他的照片。”
她匆匆收起手帕,從包裡掏出另一樣東西,然後隔著書桌遞給我。那是一個信封,很薄,裡頭是可能是幾張照片。我沒開啟看。
“把你印象中的他說給我聽聽。”我說。
她凝神細想,這可給了她的眉毛展露風情的機會。“他今年三月滿二十八歲,頭髮是淺棕色的,比我的還淺,眼睛是淡藍色,很淡,頭髮習慣往後梳。他個子很高,有六英尺多,不過體重只有大概一百四十磅,算得上骨瘦如柴。以前他習慣留小八字鬍,可是媽媽硬要他剪掉,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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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2(4)
“不說我也知道,教堂的牧師需要鬍子來填椅墊。”
“不許你這樣說我媽媽。”她尖聲說道,氣得臉色發白。
“少裝模作樣了。你是有很多事情我不清楚,不過請你不用再假裝自己是什麼復活節的百合花。奧林身上有什麼特殊標記沒有,譬如痣或者疤?胸部有沒有《詩篇》 第二十三篇的刺青?你不用浪費時間臉紅。”
“你犯不著對我大吼大叫的,你幹嗎不直接看照片?”
“他也許穿了衣服。畢竟你是他的妹妹,你應該什麼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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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什麼標記,”她的聲音緊繃,“只是左手有個小疤,是切除粉瘤後留下來的。”
“他的習慣呢?他有些什麼興趣愛好——除了不抽菸不喝酒不跟女孩約會以外?”
“怎麼——你怎麼知道的?”
“你媽媽告訴我的。”
她微笑起來。但我卻懷疑那個笑容是不是發自內心的。她的牙齒很白,而且不會刻意把嘴咧得很大,這點可不容易。
“你說話可真逗。”她說,“他興趣很廣,有一架很貴的相機,喜歡乘人不注意的時候給人拍照,這有時候會得罪人,不過奧林說大家都應該看看自己的真實面目。”
“我們只有禱告他別看到他自己。”我說,“他用的是什麼樣的相機?”
“那種有很高階鏡頭的小型相機,幾乎什麼光線下都能拍。是萊卡牌的。”
我把信封開啟,拿出兩張小照片,影像非常清晰。“這肯定不是用那種相機拍的。”我說。
“噢,不,這幾張是菲利普拍的,菲利普·安德森,我跟他約會過一段時間。”她停頓一下,嘆了口氣,“我來這兒真正的原因大概就是這個,馬洛先生。就因為你也叫菲利普。”
我只“嗯”了一聲,但心裡模模糊糊地還真有點兒受感動。“菲利普·安德森後來怎麼樣了?”
“我們在談奧林——”
“我知道,”我打斷她,“菲利普·安德森後來怎麼樣了?”
“他還在曼哈頓。”把目光移開,“媽媽不太喜歡他,我想你應該知道是怎麼回事。”
“對,”我說,“我知道。你想哭就儘管哭好了,我不會看不起你的。我的心腸其實也很軟。”
我看著那兩張照片。其中一張拍的是一個人在低著頭往下看,沒多大幫助;另一張拍的是個瘦瘦的高個子,他兩眼之間的距離很近,嘴唇薄薄的,下巴很尖。他的表情跟我想象中的一樣。如果你忘了把鞋子上的泥擦掉,他會是第一個告訴你的人。
我放下照片,看著歐法梅·奎斯特,想在她的臉上找出一些他的影子。但是找不到,半點兒所謂的“血緣相像”都沒有。當然,這種說法本來就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從來都是如此。
“好吧,”我說,“我會去那兒看看。不過你應該可以猜得出發生了什麼事情。他跑到陌生的城市,賺了一筆錢,也許比他這輩子賺過的加起來還要多。他接觸到了他從沒接觸過的人,而灣城可不是像堪薩斯的曼哈頓那樣的小鎮——相信我的話,我知道這個城市。於是他乾脆放棄正業不幹,但不想讓家人知道,以後他會回頭的。”
她沒說話,默默地看了我一會兒,然後搖搖頭。“不對,奧林不會那麼做事的,馬洛先生。”
“每個人都可能這麼做,”我說,“尤其是奧林那種人。他是那種小鎮裡自以為虔誠的的傢伙,從小到大都讓媽媽摟著脖子,讓牧師牽著手。離開家來到這裡他覺得很寂寞。他賺了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