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企業當成個人來理解。打個比方,企業就是個人,人要生存需要吃飯,要吃飯需要糧食,人就會購買種子,透過有效的勞作,生產出比種子多的糧食,維持生計。同樣,企業要生存必須有資金支援,要有資金就需要獲得利潤(從企業自身發展角度分析),要想得到利潤回報,就必須投入資金,僱傭勞動力,購買機器裝置,然後透過企業有效的管理,創造比成本更多的資金,即利潤,維持發展。這樣我們就可以清晰地理解企業追求利潤和人獲取糧食在目的上一樣的,都是為了維持發展。所以,企業逐利是維持生計,得到發展的前提,也是企業存在的根本前提。同時逐利不是企業的最終目的而是生存的手段。之所以企業會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是因為企業的生存發展還面臨市場競爭。企業在市場上是以主體的身份存在,市場經濟具有競爭性,想要在激勵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利潤最大化是重要的目標。
利潤最大化不是企業的最終目的,那麼企業的最終目的是什麼?企業存在的理由是什麼?企業作為社會中的一個單元。社會是個有機的活動的總體,企業必須與消費者和政府等其他社會單元發生聯絡。企業透過給消費者提供產品,給政府繳納稅收等一系列活動與其他社會單元發生聯絡,企業由此而存在。所以企業的最終目的是提供社會所需的產品和服務,企業也因此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在實際的管理中,企業存在的根本價值和最終目的常常被稱為企業使命或企業宗旨或企業願景。例如,福特公司願景是“汽車要進入家庭”。
有一種觀點認為,企業的本質是資源的整合和分配。其實,資源的整合是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必然要求,資源包括財富的分配是企業運作的結果,企業吸納資金,購買裝置,僱傭勞動力都是企業追求利潤的必然要求。所以,資源的整合和分配不是企業的本質。
在經濟學上,科斯等人認為,企業是作為市場替代物而產生存在的。他認為為了減少單個人交易成本,市場呼喚一個能夠代替很多人交易從而降低交易成本的組織,企業由此誕生。從科斯的觀點可以看出,企業是一個“法律代理人”,作為特殊的一個“人”,其實就是一個社會單元。科斯從市場的角度解釋了企業產生的原因,也恰好說明了企業是社會單元這一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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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企業本質的角度看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擁有、經營或控制的生產經營單位。其中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在國有企業裡最主要的資產是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歸全民所有,並由代表全民利益的人民政府來集中行使所有權,並且是收益的最終索取人。雖然我們每個公民天生就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但是最為大部分公民而言,我們得不到國有企業經營帶來的利潤回報,同時我們也沒有直接承擔國有企業的風險和債務。我們更沒有經營管理權。與生俱來、平均共享、利益無關和形式擁有,這就大部分公民與國有企業的關係。國家是國有企業最大的出資人,長期以來,國家既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也是經營者,經營權和所有權不分,“政企不分”是國有企業重要的特徵。
從企業本質的角度來看,國有企業存在嚴重的問題。企業的本質是社會基本單元,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企業,它不隸屬與其他社會單元,與其他社會單元是平等獨立的關係。然而,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並且由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政府擁有國有企業的最終所有權。所以,國有企業隸屬於政府,不具備企業這一本質的概念。另外,政府是國有企業最大的後盾,不存在自負盈虧的概念,又何談利潤最大化。還有一部分國有企業依靠國家控制資源,壟斷經營,政府定價,獲取暴利。所以,國有企業也不存在參與競爭利潤最大化的概念。
連企業本質都不具備的國有企業,用企業的眼光去看,就出現了政企不分、經營權與所有權不分、效率低下等問題。政府也正是圍繞這些問題展開國有企業改革,試圖將國有企業成為獨立的法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企業。但是,在理論上似乎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政府透過國有股減持的方式出讓了大量的國有資產,導致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公民的產權好像在一夜間被剝奪了。所以對國有企業改革社會上存在很多爭議。但從企業本質的角度來看,改革的方向是對的。國有企業必須獨立經營,參與競爭,自負盈虧,追求利潤最大化,才能提高效益,才能在市場上活下來。堅持“挖坑理論”保障就業,形式所有,國家保護,必然讓國有企業走上絕路。
創業啟示:創業者必須認識到逐利企業生存才是硬道理。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