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永久在位,不對任何人負責的單個首腦,要他來維持聯合是不行的。在現代歐洲的大部地區,從羅馬帝國長成出來的各個政治社會,每一個都擁有相當數量的人口和廣闊的領土。王權政治形態表現為各部分之間聯合在一起的已知的唯一手段;是民族同一性的唯一看得見和可以利用的象徵。條頓進犯者的軍事性格也好,他們支解了的羅馬帝國的傳統也好,一樣趨向於要建立一個身為君王的首腦。貶除他的尊嚴,會被看做,而且實際上也確會成為等於民族國家的破滅;因為要藉助於召開大會來維持集團的團結負擔如此沉重,以致國王們親自試圖用強力來實現它也是枉費心機,而代議制度政府那時候還是人們所不懂得的。
中世紀的歷史——雖然顯示出有權勢的臣民們的經常的反抗,頻繁地廢黜個別的國王,和不時的王朝更迭——只出現了三、二次不要國王,無論是世襲的或選舉的,而來維持一個巨大的政治聚會體的團結的某種圖謀的例子。甚至直到上世紀之末,當人們第一次制訂北美合眾國的聯邦憲法的時候,許多理論家還認為,要在這樣廣闊無垠和人口眾多的地域上,實施並非王政的其他政制,使之足以把整體的聯合,和組成整體的一切區域性的平等權利和保障兩者結合起來是不可能的。也許,在任何粗野的、有強烈的地方特點的、交通困難的,還沒有學會代議制政府的習慣的人民中,這大概實在是不可能的。於是,除極少數的例外,遍及於中世紀和現代歐洲的較大諸國,佔統治地位的情操是贊成王政的,但是,不論在哪裡,凡是單個的城市或區域,或聚集在一起的一批村莊,獲得了獨立的時候,無論在倫巴底平原或瑞士山區——亦即任何小塊從大集合中分裂出來——相反的情緒形成起來了,天然的趨勢是趨向某種共和政府的修正版;真的,也像在希臘一樣,其中也常常產生出僭主來,但是總是透過某種暴力和欺詐不自然地混合而產生出來的。8世紀至13世紀之間從歐洲的無秩序狀態中演變出來的封建制度,總是預先假定一個被授予了高出於其藩臣的,混合了人身的財產權利的特徵的永恆的宗主,藩臣們雖然臣服於他,也對他負有某種義務:國王的中介藩臣也有他們自己的藩臣,他們對之具有相同的關係:又在這個權力、財產和領土混合在一起的教階制中,首腦(不論是王、公或男)的權利被設想為構成了各自的身份的東西,既無關於最初的授予的承認,也不是在他們上面行使這種授予的人所能任意撤消的。這種關於政治權威根本性質的看法,是現代歐洲社會的三個巨大要素(條頓、羅馬和基督教)全都一致同意的,雖然各按不同的方法並附加了不同的修飾;結果是,臣民有各種各樣的和他們首腦妥協的企圖,卻沒有任何取而代之的代議制行政權的觀念。在這些封建王國的特殊地點上,逐漸成長出來具有集中居住人口的諸市鎮,在其間,看得出有一種共和制感情,要求在他們的地方事務上有集體的和負責任的管理,同時迫切要求和王國整體聯合在一起並從屬於它。以上這二者形成了一種引人注目的結合;由此,又再度興起了既趨向於維持君主政府的形態,又趨向於預先決定了君主政府向前進展的一支力量。而在實踐上,已經發覺後一個目標是可能達到的——使具有固定性行政權的君主政府,不偏私地執行平等的法律,人身和財產的保障,和在代議制形式下的討論自由數者結合在一起——達到最聰明的古希臘人都會認為毫無希望的程度。君主政府實際執行上這樣一種改進,亦即常常為人們和古代敘利亞,埃及,猶太,希臘諸城和羅馬相比較而談論到這種政府的改進——連同一切已經確定的程式手續的增大了的力量,和已經植根於廣大地域和人民之中的一切制度和信條的更大的耐久性——已經使得君主制情緒在過去兩個世紀知識和政治經驗兩俱擴張的時期中,一直支配著歐洲人的心靈,雖然並沒有不時發生的,生氣蓬勃的反對運動。
要以恰當的心情來理解發生於希臘的現象,要不偏私地估量普遍於希臘人之中的關於國王這個觀念的感情,要做到這一點,弄清楚中世紀和現代歐洲一直盛行著的君主制傾向,其發生和長期存在下去的原因是這些社會所特有的,而在希臘社會中這些原因卻並無存在餘地,這是至關重要的。對於英雄時代的王的原始情操已經死滅了,開始是漠不關心,然後——當得到了僭主的體驗以後——轉為毫不含糊的厭惡。
對於密特福先生這樣一位心中充滿了英國人關於政府的觀念的歷史家來說,這種反君主制的感情看起來是瘋狂,希臘諸共同體看起來是沒有看守人的瘋子,同時,一切施恩人中最偉大的施恩人是從外面征服了他們的世襲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