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分封土地①迅速地變成世襲的,不過它只能傳給力足以履行騎士服股那種責任的人。精心制訂的監護少子的規則,寡婦和女繼承人必須結婚的規定,保衛了封建采邑化的這個基本要求。
① 原文是tendal tenure,意思是授封於陪臣、騎士的土地權力。這種權利,原不過是一種租賃一使用權,所有權是屬於封建主的。梅因(《古代法》)說,它是仿效羅馬時代永田權的一種權利。後來它成了完全的所有權。
騎士階級從來沒有否認過,他的存在的本原條件是,賦予他東西是為了要他去打仗,誰如果不能或不願履行他的軍事義務的話,賦予他的東西就該沒收。騎士股役這種責任,是封建制度的關鍵所在。這是“封建主義的試金石,因為透過它,其他一切就都吸引到視焦之下來了;它被接受為土地關係的決定原則,一場社會革命就難免了”。
認為財富的享受和公共責任不可分的這種封建意識,是使中世紀的所有權觀念不同於古典的和現代的觀念的主要區別。8世紀的軍事變革創造出來的封建陪臣階級,多少世紀以來變成了歐洲社會的統治成分;但是經歷了此後的一切紛亂,也不管它的被濫用,這個階級從來沒有完全喪失它的“誓約束縛下的貴人”(Noblesse Obilge)的意識,甚至當一個新的與之競爭的市民階級復活了無條件的和對社會不負責任的財產權利的羅馬觀念的時候,還是如此。
騎士自豪的另一個因素,武勇,是內在於他之妥善完成他的任務之中的。新的作戰方式毀滅了從來的、認為每一個自由人都是戰士的日耳曼觀念,而這是武裝馬匹的耗費以外的完全另一件事。兼職的武士幹不了馬上的白刃戰;他必須是個職業武士,他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