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馳前進的騎乘的聯合重量。
馬鐙,除了由鞍韉和馳驅所提供的前後兩方的支撐之外,又加上了側面的支撐,於是有效地把馬和騎者溶合成為足以發揮前所未見的強力的一個單獨的戰鬥單位。戰士的手不再直接用於打擊了,它只用來指導打擊的方向。馬鐙就這樣用馬力代替了人力,無限量地加大了武士損害他的敵人的能力。無需什麼準備步驟,它立即使馬上白刃戰成為可能,而這是一種革命性的新戰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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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記錄充滿了一直蟄伏於一個社會中的諸發明,直到最後——理由何在,往往迄今還是神秘莫測的(評註2)——它們甦醒過來了,並且成為某種文明形成中活躍的要素。可是這種發明對社會來說,卻並不是完全新奇的東西。查理·馬特(Charles Martel)和他的顧問們之懂得馬鐙的潛能,也許已在法蘭克人知道它數十年之後了。不過,我們現在的資料表明,當他把馬鐙用作他的軍事改革的基礎的時候,事實上它還是一種新東西。
當我們對技術史的理解增多了。我們就看得清楚,一種新方法不過開啟一道門,它並不強迫什麼人走進去,接受或者拒用某種發明;或者,接受了的話,實現它的含義到什麼程度,既取決於該技術專案本身的性質,也在完全同等程度上取決於該社會的狀況及其領袖們的想象力(評註3)。如我們將要看到的,盎格魯-撒克遜人用了馬鐙,但是並不充分了解它,為此,他們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當年封建的關係和制度久已稠密地散佈於文明世界的時候,唯有——可以假設為查理·馬特的天才領導下的——法蘭克人充分掌握了馬鐙固有的可能性,並藉此創造了,由我們稱為封建主義的新奇的社會結構來維持的一種新型的戰爭。
歐洲中世紀的封建階級,是以一種特殊方式作戰的——馬鐙使之成為可能的武裝的騎者即騎士的身份而出現的。“精華”①創造出來了密切關聯於其作戰風格而又生氣勃勃地和教會的教士文明相併行的一種世俗文明。(評註4)封建諸法制、騎士階級和武士文明是變化多端的,它圓滿了又消失了;但是,千年之間,它們一直帶著它們出生於8世紀新軍事技術的胎痣。
① 原文為llite,成語,指社會精華。
在法蘭克人的王國內,貨幣決沒有絕跡於流通界。不過,8世紀的西方,無論比同時代的拜占庭還是伊斯蘭,都更接近於物物交換經濟。尤其是,卡羅林王國的官僚機構是如此纖弱(評註5),以致由中央政府來徵集稅款是難以辦到的。土地是財富的基本形態。當他們決定要保證騎兵以這種新穎而又十分靡費的方式來作戰的時候,查理·馬特和他的後繼者唯一可能做到的事情,是奪取教會的土地,分配給他的家臣們,條件是,他們要作為騎士服役於法蘭克軍。(評註6)
用新方式作戰,開支浩大是難免的。馬很貴,盔甲為要對付得了馬上白刃戰的新威力,愈來愈重了。761年,一個叫做伊散哈德的人,為了一匹馬一把劍,賣掉了他祖傳的土地,賣掉了一個奴隸。一般說來,單個人的軍事裝備,似乎要耗費大約20頭公牛,亦即至少10個農民家庭犁地的牛犢。但是馬會被殺傷,騎士還得騎上馬才能打仗,他的扈從也得有合適的騎乘。馬吃大量糧食,在農業產量比我們現在微薄得多的那個時代,糧食是一種重要的物資。
雖然法蘭克人的王國內的一切自由人,不論其經濟狀況如何,都有當兵的權利和義務,大多數人自然力足以徒步前來集合,並攜帶相對便宜的武器和甲冑。已經指出,查理曼甚至試圖從這批人中選拔出騎士來,他命令較不富裕的自由人應該結合成為叢集,各按其土地多少出資裝備其中的一人讓他赴戰。這種辦法執行起來會有困難,它沒有經得住9世紀後期的混亂而留存下來。但是內在於這種措施的是這樣的認識:假如新作戰技術要前後一貫地發展起來,軍役必須變成階級性質的。凡是經濟上力不足以騎馬作戰的人,要忍受成為社會上的弱者的苦楚,而且,不久這就成了法律上的卑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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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階級的成員,有義務作為騎士服役,他們以此效忠於其主人,這就是他們持有土地、享有地位的理由。(評註7)這一概念逐漸擴大及於其他的“幫助”,其中為眾所周知的,是在他的主人某王侯的宮廷中協理事務。但是,騎士的本原的和基本的任務是馬上白刃戰。在9世紀後期中央的王權消失了的時候(評註8),下層的封建化,保證了封建忠誠的概念仍然生氣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