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的目的本來就是為的土地。當地土著臣服於新國家的,不會成為奴隸。因為土著嘛,有臣服的,還有沒有臣服的,你把他們當牲畜,你在此地就不容易站住腳跟。不如讓他們自己種一片地,徵收他們一些貢賦和勞役,一句話,讓他們成為新國家的農奴階層。
新國家發達了,又來了第二批第三批移民了,於是或者第一批公民成了貴族,而新來者也取得公民資格。或者第一批公民成為貴族公民,新來者成為食客、依附者或者貧民,亦即非公民。
這些新國家要有奴隸,那是後來的事。最通常的奴隸是打仗的俘虜。可是國家懂得把俘虜當作奴隸出賣應在商業貨幣已經充分發展之後,否則的話,典型的奴隸制度還是發達不起來。這裡涉及殖民城邦的工商業和貨幣化,這在希臘的小亞細亞諸城邦是八九世紀的事。而那裡出現奴隸制,則比這要晚得多。
5、埃及、巴比倫等所謂“東方”,沒有希臘羅馬的奴隸制,這一點馬克思是知道的,所以《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在古典的即奴隸制的(注意,馬克思用“古典的”一詞,指歷史的古典時代,即希臘盛期和共和羅馬時代,包括奴隸制和奴隸制還未發展起來的“公民城邦”時代)、封建的、資本主義的之外一定要加上一個亞細亞的。把馬克思的奴隸制擴大到“東方”,取消“亞細亞的”這個範疇,恩格斯做了一小部分工作,到斯大林就斬釘截鐵地不準淡“亞細亞的”,於是對馬克思,亦即對歷史的強姦完成了。
馬克思本身也受了極大的時代限制。馬克思的古代史學,是上世紀60—70年代的水平,那時根本不知道有克里特文明、邁錫尼文明和埃特魯利亞文明,換句話說,除迦太基而外,歐洲另外兩個海上文明是不知道的。你現在翻翻《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和馬克思關於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錄,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來。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所說的,都確實代表馬克思的意見)認為羅馬、雅典,都是“以民族方式結合在一起的土著”直接形成的國家。換句話說,把歷史滄桑,最後在海上文明影響之下形成的,迥異於部族國家的城邦,和易洛魁人那樣的前國家的部落聯盟等同起來,這真是天大的錯誤。要知道,從易洛魁人的部落聯盟,到埃及、巴比倫那樣從部族王基礎上成長的國家之間,相隔多少個歷史階段?而埃及、巴比倫那樣的亞細亞國家,和海上文明的城邦走的又不是一條路,在其間畫上等號,真是誤盡蒼生。
這一點不能全怪馬克思(馬克思的目的論哲學當然還是有責任的),因為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史學上出現了一個考古學時代,把古代史的面貌徹底更新了。繆靈珠譯的《古希臘史》(塞爾格葉夫著)的開頭幾章,對此作過一番很過得去的交代。此書不難借到,實在很可一讀。
中國的歷史學家閉著眼睛跟斯大林走,現在讀郭沫若的《奴隸制時代》、李亞農的《史論》,覺得他們實在可憐。
1974年8月
顧準《顧準文集》
統一的專制帝國、奴隸制、亞細亞生產方式及戰爭
你認為科瓦略夫沒有提供答案的那些問題(此處係指科瓦略夫著:《古代羅馬史》),我自然也無法提供答案。不過你的那些問題,確實是歷史的,也是人類的也許是永恆的問題,史學家與哲學家對此的討論,盈篇累牘,我自然也在這中間泡了這麼幾年。答案沒有,意見是有的,隨便寫一些在下面吧。
1、關於君主專制或統一帝國的問題,歷史上見到過兩種型別:一是埃及、巴比倫、中國、印度的型別,即從部族王國並立,經過戰國時代,到統一帝國的型別;一是希臘、羅馬型別,即從海上文明的城邦國家林立,經過連續的征服以達於統一帝國的型別。一句話,從文明初起,經過分散發展,達到統一帝國,似乎見於世界上各個文明,幾乎可以說是規律。
你還記得,兩個多月以前,我跟你說過我的“迷惑”。我寫《希臘城邦制度》①,本來是有感於在希臘那種小邦林立,相互競爭中,個個創造性發揮到頂點,創造出燦爛的希臘文明,其中關於哲學、科學、文學的,至今我們還在深受其惠。所以要寫,是想歌頌它。可是寫著寫著,對於林立的小邦相互之間的自相殘殺,甚至不惜勾引希臘文明歷來的大敵波斯,而且這個波斯帝國,此時已經奄奄一息,而希臘則縱然在自相殘殺,還是方興未艾——對這種不顧大體實在受不了,不知道該歌頌不,有點迷惘起來了。事實上,公元前5世紀的希臘,其對人類文明的貢獻實在是歷史奇蹟。可是歷史上最先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