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就沒那麼容易再退回來,反之以燕山老祖的身份地位,豈能隨便拉下顏面重新開口?
這樣的情形下,她怎麼敢?
她這是做什麼?自己找死?
第432章斷心
“想走!”
燕山略有遲疑,旁邊的人已無法再按捺下去,少婦不顧老祖在場,厲聲喝道:“爾等當劍閣是什麼地方,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鬼道冷哼,尚不及應聲,夜蓮頭也不回,說道:“你想如何?”
少婦尖銳的聲音叫道:“要走可以,將我的孩兒交出來!”
“你的孩子?”鬼道有些愣神,反問了一句。
夜蓮徐徐轉過身,說道:“是霞公主吧,喜扮男裝,如今與蕭兄一起的那位?”
“就是……我那苦命的孩兒,爾等若不能把她帶來,誰也別想離開!”
“我說怎麼不見燕不離,原來是因此受了責罰。”
夜蓮答非所問,本就冷傲的容顏微顯寒意,冷漠嘲諷道:“難怪霞公主會長成那樣,難怪蕭兄會將她留在身邊,原來是因為……”
“因為什麼!”男子怒聲說道。
夜蓮冷冷注視著兩人,眼神帶著毫不掩飾的鄙夷,一字字說道:“因為,她有你們這樣的父母!”
……
有句通俗的話,叫生意不成仁義在,說的是事情可以談不成,翻臉萬萬要不得。
誰都料想不到,一場本該友好的談判為何突然間變成這副摸樣,起因固然是中年男女舐犢情深以至於失了方寸,然而夜蓮的反應也未免過於激烈,看不起霞公主也就罷了,竟然不分青紅皂白指責對方,愧為人父母。
這太嚴重了!
不說兩人的小命都還捏在燕尾族手裡,就算普通做客,也斷沒有在別人家裡鬧事生非、甚至羞辱主人的道理。
話說回來,霞公主不通世故可能是真的,但其在燕尾族的名聲可著實不差。她是一族公主,其祖為燕尾鎮族之人,有點小脾氣甚至略有驕縱,實在太正常不過,退一步說,便是她有些過錯,如何輪到夜蓮置喙?
根本沒有那個資格!
話一出口,夜蓮便已經察覺到不妥,可說都已經說了,總不能再把它收回來。至於鬼道,心裡則咯噔一下,連連叫苦。
不怕死歸不怕死,可總犯不著去找死不是!夜蓮這樣做,等若是將兩人的小命拱手讓了出去,還生怕人家不樂意收。老頭子心裡連連感慨,暗自想你倒是罵得過癮,即便死了也落個值得,老夫連個屁都沒放,難不成也陪著喪命?
“冤不冤啊我!”鬼道好生悲憤,心裡想一會兒要是動起手,被殺之前務必要記著罵幾句,好歹撈點本回來。
“大膽!”
“找死!”
果不其然,中年夫婦怒髮衝冠,恨不得當場把兩人分屍八塊,紛紛發出怒喝。他們沒有馬上動手,原因是誰都知道,劍閣之內用不著他們出手,也不允許出手。
“大呼小叫,成何體統!”
關鍵時刻,燕山老祖發了話,首先當然是責備那對男女,不管怎麼說,他們身這樣與人吵鬧太失身份,說丟臉也不過分。
上層就要有上層的樣子,要有穩定如山的做派,哪怕下一刻就將對方萬人分屍,也不能如街頭市井一樣叫嚷;事實上,假如他們不是燕山老祖的嫡系親人,單是這翻叫罵便會受到懲處,少說也要苦役百年。
自己人終究是自己人,棒子高高舉起,又輕輕落下,燕山老祖回過頭,淡淡的語氣說道:“燕尾立族之後,從未有人敢在劍閣撒野,你這樣做不顯得勇敢,只能是愚蠢。”
夜蓮無言以對,她又何嘗不明白,妄自在劍閣逞強絕不是什麼明智之舉,別說靈脩與燕尾是死敵,便是平等關係,也不會容許對方在自己的聖地猖狂。所謂的勇敢為人所佩,把臂不究過往只能存在與小說中,真實情形是,利益才是不變之永恆。
不客氣點說,殺死鬼道與她只能讓燕尾增加快感,絕不會因為他們如何如何英勇而生出內疚來。
燕山老祖說道:“以老夫的身份,雖不能與你們兩個小輩斤斤計較,但也不容爾等如此放肆。此事稍後再議,現在你告訴老夫,為何拒絕我的提議;還有,你剛才所說,明白了蕭十三郎因何帶走霞兒,所指為何?”
平淡的聲音裡有著不容拒絕的威儀,老人並沒有刻意加重語氣,但聽在夜蓮耳中,卻從靈魂裡傳出震撼,彷彿若是不回答,或者不誠實回答,就如同犯了天規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