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則應養志,而非養口體。

註釋

①事侍奉。

②守持守其身,使不陷於不義。

③失其身虧其身,陷於不義,辱其親。

④曾子曾參。

⑤曾皙曾參的父親。也是孔子的學生。

⑥徹通“撤”,撤掉酒食。

⑦與通“予”,給予。

析論

生命無價。父母給了我們生命,給了我們健康完整的身體,我們除了要好好愛惜,不做傷身害義的事情之外,還要懂得感謝父母。由此看來,守身和事親是一體的兩面,不可分開。

事親除了奉養口體之外,最重要的是養志。人非禽獸,不是吃飽喝足就夠了,人有志趣理想,其重要性往往超越飲食飽暖,君子可以為了學習而廢寢忘餐,為了取義而捨棄生命。為人子女的如果侍奉父母時,只能照顧到飲食飽暖,而忽略了父母的志趣理想,怎麼能叫做孝呢?

曾子奉養父親,必有酒肉,這是物質上的口體之養。酒肉要撤,一定問父親要給誰?這是尊重父親的承歡之心。父親問還有沒有酒肉,一定說有,因為父親會這麼問,一定是想要給人。曾子一定回答說有,這就是怕父親失望的先意之心。飲食小事能這麼做到,其他的理想大業應該也可以承歡先意,做得很好,這才是養志。

曾元養曾子,(新浪讀書獨家首發)只有口體之養,而不能養志,這不能算是孝。這就像《論語·為政》篇說的:“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問題與討論

1�孟子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在親親與仁民、仁民與愛物之間,是否還有什麼功夫要努力的?

2�孟子曾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盡心》上·一五)既然“愛其親”是人類天生的,不學而能的,為什麼孟子又說“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二者有無矛盾?

二、涵養操持

人性本善,凡人與堯、舜所具有的良心本性,並無區別。至於行為、修養有聖愚之差異,原因就在聖賢能擴充善端、涵養善性、操持本心以處世,而凡人則放失其心、不知省察、不知追求罷了。所以孟子教育世人,要自我覺察為善成德的基礎在於本心,必須涵養之、持守之、依憑之,以體現於思慮於心,然後足以成就自我德行,營造社會和諧。

本單元共選十二章,用以說明孟子論涵養功夫的幾個重點。一、二章說明人必須隨時觀照其心,自我反省,務期合乎仁義,不違禮智。第三、四章指出,反身而誠,強恕而行,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這是人生的至樂。五、六兩章則說明知恥的重要。“羞惡之心,義之端也。”人若無羞恥之心,必然違禮悖義,如何能做到強恕而行,俯仰無愧於天地之間呢?所以孟子特別強調“恥之於人大矣”。七、八、九等章,孟子展現撥亂反正的大格局,捨我其誰的大氣魄,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正是其平時涵養操持之所致,適足以為萬世法。最後的三章,則提醒世人思考權(衡)與義(理)的關係。一個人的立身處世,固然必須信守原則,但是有時也要權衡事理,有所變通,並非一成不變。其權衡之道,則是唯義是從,務期在處世上慎其抉擇,求其圓融。

(一)

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雲:‘永言配命①,自求多福。’”(《離婁》上·四)

章旨

孟子指出行有不得,要反求諸己,才能自求多福。

註釋

①永言配命永遠配合天命而行。語出《詩經·大雅·文王》。永,長。言,助詞。

析論

外界是一面鏡子,可以反映出我們的形象、作為,只是人們多半疏於拂拭這面鏡子,所以看不清楚自己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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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卷·論行為(3)

當我們關愛他人,他人卻不領情時,可能是我們的內心還有不仁夾雜其間。努力治理人民,政治卻不上軌道,可能是我們急功近利,思慮不夠周延。以禮待人而得不到回敬,也可能是我們的恭敬還不夠。

人懂得反求諸己,才能自求多福,因為只有要求自己,才能保有無限超越的可能。求諸天,天意渺渺;求諸人,人心難測,都不如反求諸己。

寒山問拾得說:“人家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惡我、罵我、騙我時,如何?”拾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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