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告子》上·一四)
孟子卷·論性善(7)
章旨
孟子教人養身,不可以小失大,因賤害貴。
註釋
①考考察、審察。
②體有貴賤有小大人的身體可分為貴而大與賤而小兩部分,貴而大指心志,賤而小指口腹。
③場師治理場圃的人。
④梧檟兩種木本植物,皆為材木之美者。梧,梧桐。檟,音jiǎ,或作槪�撮保ㄒ魆iū),葉似桐。
⑤棘兩種木本植物,皆非美材。,音èr,酸棗。棘,小棗。
⑥狼疾人狼藉謬亂之人,即不知治病之人。狼疾,即狼藉、謬亂之意。
析論
告子說:“食、色,性也。”食是為了維持生命,色是為了延續生命,都是人類不可或缺的生命條件,但是生命的意義,不只是食與色而已。在孟子的生命意義中,口腹飲食,只是屬於小而賤的部分,相對的,屬於大而貴的部分,就是心志的培養。
小與大、賤與貴,都是相對的概念,它們是同時存在,是一體的兩面,口腹之慾與心志之養,就生命來說,是同等重要,但就生命的意義來說,就有小大貴賤的區別了。孟子曾以魚與熊掌為例,說明捨生取義的道理。生命誰不愛惜?但為了義,可以捨棄生命,可見所欲有甚於生者。在生與義二者不可得兼時,義就顯得大而貴,而生就顯得小而賤了。孟子心目中,人類若只追求口腹之慾的滿足,那與一般動物並無兩樣,所以心志之養,自然顯得大而貴了,而口腹之慾,自然顯得小而賤了。
人世間,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