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部分(1 / 2)

小說:秦三世 作者:世紀史詩

的懷舊感讓他們迷戀。

最的是,秦朝的律法雖然森嚴,但在經過秦旭改進後,撤銷了那些嚴酷的刑罰。眾所周知,秦是依法治國,會亡國的原因是刑罰太過苛刻。秦的律法可是最接近現代社會的法律,甚至在很多方面要遠遠超出現代水平。

所以,只是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在咸陽住的還是很舒服的。而且寬袍博帶的古裝也讓這些穿慣了西裝革履的現代人有了一種真正的融入感-這身衣裝可是中華祖祖輩輩穿了五千年的衣裳,那種深入到骨髓裡的迷戀可不是短短几百年的西方入侵能化解的。

而另外一個讓現代人不願意走的原因是。大秦打下了黔郡的訊息已經路人皆知。

而且,咸陽之戰結束後,又有一個訊息開始在市井之間流傳:秦皇打算遷。就遷到原來的哈薩克,烏茲別克,塔吉克,現在的大秦郡。

這不是關鍵,關鍵是秦皇打算把咸陽居民都遷過去。不但會給予高昂的遷移費用,而且會實行“公民裔民制”。

遷移過去的加入了秦籍的漢人都是一等公民,可以享有無數的特權。比如可以蓄養一定人數的奴隸,可以擁有足以稱為富人的房產,可以擁有對外民事豁免權等等等等。

那些沒有能加入秦籍的漢人是二等公民,享有的特權僅比一等公民少一些。

擁有中華國籍的人在郡是三等公民,擁有除了房產和奴隸外,也一樣擁有對外民事豁免權。

而郡的居民,沒有加入秦籍的就是裔民。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各自擁有不同的權利。

但是對於公民來說,裔民的身份還是低下的。

具體公民有什麼權利之類的,還沒有定論。據說內閣為這事已經爭吵的沸翻連天了。這種民政上的事,秦皇是不參與的。只要內閣能拿出一個條例,秦皇就會批准。

但即使是這樣,咸陽居民已經開始瘋狂了。

想想,在中華十六億人口中,富人只佔百分之二十不到,窮人佔了絕大多數。只要肯加入秦籍,立即會成為人上人。擁有堪比富人的房產不說,還能有奴隸。這種事情去哪裡找啊?

現代的中華人已經不同於古人那般有念鄉情節。能換個地方打拼出一片新天地誰不想。雖然成為公民有很優的生活條件,但有多少權利就要承擔多少義務。當兵是免不了的。可在中華連綿兩年的戰事下,國人的尚武精神已經激,對於當兵的熱情絕對沒的說。再說,秦軍又不是和中華政府作對,所以這些現代人根本沒有什麼牴觸情緒。

可是這個申請秦籍的事情在原先咸陽城剛剛建立的時候顯得很容易,但如今卻是非常困難。有許多非常苛刻的條件。

不過這依然不能打消咸陽的現代人對遷都的狂熱想法。成不了一等二等公民,但是三等公民他們是絕對跑不了的。可以說,只要長了張東方臉,那拿到三等公民證書還是非常容易的。

至於郡還有暴事情早已經被人們人為的忽略掉了。

“大秦忠武王在郡執行帝國的紅色討伐令,殺的是赤地千里,現在根本沒有人敢反抗我們秦人啦!”

酒肆裡。一個新秦人心情大好地衝那些還沒有加入秦籍的現代人嚷嚷著。

在這個人心浮動的年代,秦帝國丟擲的無是最誘人的橄欖枝。

絕對的武力不但帶給了國人無比的信心,也帶給了這些人無比的安全感。

於是,現在的咸陽城到處都是去戶部登記的人流。不但戶部,連禮部,刑部,工部。。

。。。所有部門,只要是跟民事有點沾邊的部門現在無不成為了香餑餑。

對比著天樞宮熱鬧非常的勁頭,主管軍事的中宮就顯得冷清了不少。不過這股冷清背後卻潛藏著冰冷的殺意---中宮才是整個秦帝國的支柱。。。。。。。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秦法秦律

了對中亞的佈局,秦法的修改也進入了最後關頭。

對於《秦法》,秦旭一直是抱以尊敬態度的。同時《秦法》又是一個專門為秦王朝這個前所未有的大一統王朝所制定的法律。是最接近現代法律的古代律法。

但也僅僅是接近而已。

秦旭要的是大秦的崇法尚法的精神,而不是原原本本的照抄《秦法》。

《秦法》是西元前2211前始皇統一中國至西元前206年秦帝國滅亡時,秦帝國法律的總稱。它是在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影響下,以秦國原有法律為基礎,仿效魏、齊等關東封建國家的法律逐步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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