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政府應改正以往高居民眾之上的態度,將政府功能轉變為以顧客為中心的行政服務體系。以顧客為中心的政府,不僅需要為國民提供行政服務,更需要讓所有國民都“滿意”。
例如,政府今後要在各行政機關制定規範其行政服務標準的憲章。這是一種與英國的國民憲章、美國的服務標準、歐洲的公共服務標準等相似的行政規範,經濟合作開發機構(OECD)的大部分會員國都採用了這種規範。
以地鐵部門為例,制定“售票員的態度是否親切”、“站內環境是否整潔”、“地鐵是否準時”等相關行政服務標準,如果不能達標則需按照承諾對乘客進行賠償。這樣,行政服務水平的提高就不會只停留於口號、抽象的表層,而是能夠帶來實質性的變化。
另外,各行政機關需積極開展國民滿意度調查,由國民直接對行政機關進行評價,調查其組織運營情況。在此基礎上,逐步引進與英國行政服務代理(Agency)相似的目標責任制。透過引進責任制,在諸如公辦醫療院、駕駛證考場等地實行負責人招聘合同制,並引進企業會計制模式,以獨立決策和創新為基礎,將民眾的活力注入行政組織。
透過政策實名制明確責任範圍,也是促使行政部門加強其對國民責任感的有效方法。賞罰嚴明是行政部門生存的基礎。茶山丁若鏞先生在其著作《牧民心書》“吏典六條”中也指出“吏事必考其功。不考其功,則民不勸。國法所無,不可獨行。然書其功過,歲終考功,以議施賞,猶賢乎已也。”
在推進改革程序時,設定正確的政策方向固然十分重要,但調整改革的強度和速度同樣也不可掉以輕心。此外,最大限度地減少改革的阻力也是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國外對韓國改革的看法是“雖然正確把握住了改革的方向,但在強度和速度方面尚有欠缺”,也有人以改革的聲調頗高、卻缺少實踐行動為由,戲稱韓國也屬於NATO(No Action;Talk Only)國家型別。
另外,美國MIT大學的多恩布什教授說:“韓國若想取得結構調整的預期效果,就必須把官僚全部驅逐出境”、“韓國繼承了急於維護既得利益和掩蓋政策失敗等日本官僚解決問題的方式”、“如果無法克服官僚對改革形成的阻力,韓國的經濟危機還會復發”,提出了嚴厲的警告。
儘管透過我們的努力,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改革的強度和成效並沒有達到國民和國際社會所期待的目標,這的確是一件令人感到遺憾的事情。尤其是公務員自身,在行政部門的改革程序中不能以身作則、沒有積極參與並走在改革前方的問題,需要我們做深刻的反省。
不過,透過改善制度而進行的改革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驗證過程,因為制度改革的成效不會立杆見影,所以短期內無法顯示顯著效果。
在實施制度改革的過程中,若想更改一部法令,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並且,在此過程中,想要說服各個利益集團為此放棄其自身利益也並非易事。所以,為了打造一個穩固的改革基礎,就不能急於求成,而要在等待的過程中學會忍耐,並要不斷督促和激勵改革向正確的方向發展。
甘當惡人的部長
過去,曾擔任過內務部部長的一位前輩,對我開玩笑說“在任職六個月之後,內務部部長就要做好舉辦花甲大宴的準備”。這是因為,內務部是處理各類事件、事故及災害的行政管理部門,所以一旦發生嚴重狀況,部長常有被免職的可能。
由於春夏秋冬時刻需要提防山火、洪水、颱風、大雪等自然災害的侵襲,精神一年四季都處於高度緊張狀態,甚至下班以後,在深夜或凌晨也要為突發的事件、事故繃緊神經,這就是過去內務部部長所面臨的境遇。
據統計,在建國後49年零7個月的時間內,共出現過63位部長,其平均任期只有個月。當然,有朝一日我也會從部長職位上退居下來。那時我最想聽到的評價是……你是成功推進行政部門改革的一位優秀部長。
對於國家的事業,公務員應該具有主人公意識,但這並不能說明你就是國家的主人。我認為政府改革的核心是制定高效率的行政制度,為國民提供親切、快捷的服務。在過去的時間裡,我一直致力於精減機構和人員、透過新制度為行政部門引進競爭概念。目前改革的框架基本形成,但這僅僅是個開端而已。雖然制度已有所改變,但是並不能說明其事和人也發生了變化。因此,進一步推動改革程序,仍需要對公務員的態度和意識進行革新。因此,一定要為其創造一個富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