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問題,而是直接導致不良工程對國民造成巨大危害的始作俑者。
雖然新政府已經執政,但是警察局、派出所、區廳、稅務局、消防局等部門以休假費、會餐費等各種名義勒索管轄區內企業的行為依然沒有改變。據說,有人在向區廳交納650萬韓元的物品時,有關職員提出收取200萬韓元辛苦費的要求,在遭到拒絕後,遂改口為80萬韓元。
特別是今年,中部地區遭受暴雨襲擊後,在向災民發放救災物資的過程中,竟然出現了參與物資發放的坡州市部分公務員將衣服、食品等救災品佔為己有的現象。這表明我們的公務員已經到了瀕臨道德淪喪的邊緣。這些公務員的行為,不但嚴重傷害了受災群眾的感情,而且踐踏了國民的一片愛心,阻隔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公務員似乎是在藐視政府的改革意志,仍然大興不正之風。所以,將肅貪興廉說成關乎改革成敗的重要因素亦不為過。因此,我在行政自治部的網站上新設立了部長專用的“公務員不正之風舉報箱”欄目,直接受理國民反映的下屬團體等部門公務員在其任職過程中出現的不正之風和貪汙問題。不過,我認為,若要徹底清除行政部門的不正之風,必須執行以下四個解決方案:
第一、總統、部長及高層幹部必須拒絕受賄。如果部長存在受賄行為,卻又告誡局長不可以受賄,而局長在受賄的同時,又對科長說不可如此。這樣的做法不具說服力,難以得到下級的響應。所以,開展廉潔工作應從政權核心開始。古代文人強調“德高者居高位”,原因就在於此。
第二、制定合理的法律標準,防止公務員濫用法律,並大幅度地改善行政程式,消除造成公務員不正之風現象的源頭。另外,繁雜的管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