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的聲音。支援大聯邦政府的人不少,但沒有組織,各自為戰,需要的時候找不到幫手。在首都的人好辦,他自己就可以聯絡。但是在各大城市也有志同道合的人,如果把他們都聯絡在一起,從中央到地方,就會形成一種支援中央政府的力量。
出身軍旅而且長期負責情報和交際的漢密爾頓透過財政部的工作人員和軍中故交在各大城市聯絡商人和銀行家,一旦他在首都提出新的計劃,馬上在全國各大城市獲得反響。漢密爾頓的這個網路並沒有嚴密的組織和綱領,是一種半開放式的形式,唯一的要求就是認可大聯邦政府的理念,至於細節,就悉聽尊便,因此魚龍混雜,大原則之下,匯聚了各式各樣、懷有各種目的和信仰的人。總的來說,以商人、手藝人和金融家為主,具有明顯的北方色彩,代表上層社會。對於憲法,他們採取一種靈活的方式,用的時候看情況而理解,這個組織後來被稱為聯邦黨,因為他們支援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
他這樣幹,對手也效仿。麥迪遜在費城聯合國會中反對漢密爾頓的議員們,自稱共和黨人。對政黨本來持反對意見的傑佛遜也參與進來,他們開始在州、縣一級發展政要,其活動範圍主要在南方和紐約州,被稱為*共和黨。他們這個組織同樣是一個鬆散的聯盟,同樣沒有嚴格的組織,唯一的要求是支援強大的各州政府,反對強大的中央政府,代表農民。對於憲法,他們強調要一字不差地照原意理解,不能隨便引申和靈活處理,這個聯盟同樣魚龍混雜。
就這樣,美國的政黨出現了。政黨的出現完全是為了政治的需要,並沒有長遠的目標和長久的理念,因此從一開始,美國的政黨就是半開放式的鬆散聯盟。在兩黨中間,還有很多人沒有下定決心,由於美國不是施行執政黨的體制,因此政壇上有中間派的生存空間,也因此有在兩黨間來回轉變的餘地,兩黨對自己的成員也沒有任何約束,連正式手續都沒有,全憑一張嘴自己宣佈。
美國的歷屆總統,除了華盛頓是一致推舉的之外,其餘都算黨推舉的。今天美國的兩大主要政黨,共和黨和*黨,也有像模像樣的組織機構,有個黨的全國委員會,也有黨全國委員會主席。從名義上,就是黨魁,可是這兩個黨魁大概全國沒有多少人知道是誰。2008年兩大黨推出的候選人,麥凱恩和奧巴馬,不僅不是黨魁,連中央委員都不是。不僅他們兩位,兩黨參加初選的人裡面就沒有一個是中央委員。
造成這種有些不可思議的現象的原因還得從黨派出現的歷史上看。美國的政治體制並不是很多*國家施行的兩黨制或者多黨制,因為從理論上說它沒有執政黨和在野黨之說。前八年布什是總統,那麼共和黨就算執政黨嗎?不算,因為2006年中期選舉後國會兩院變天,*黨佔多數。美國國會是立法機構,要是說執政的話,總統和國會並不是王與馬共天下,而是總統受國會的制約,尤其在立法上,是要聽國會的。很多國家總統或者總理可以下令解散國會,在美國則相反,國會有權彈劾總統,而總統對哪個議員都沒有脾氣。議員是由本選區選出來了,只要他所在的選區的選民繼續選他,無論是誰都沒有辦法。比如現任國會議長佩羅西的民望極低,可是她根本不在乎,她只在乎本選區的選民對她的支援率。 。。
新聞媒體的先天色彩(2)
奧巴馬上臺,*黨控制了參眾兩院和總統,應該算執政黨了吧?也不算。如果兩年後中期選舉國會變天,共和黨獲得多數,奧巴馬也不會下臺。他是透過全國大選選舉出來的,只能再透過全國大選把他選下去,或者等他任滿兩屆自動下臺。美國並不是由議會多數黨組閣,因此沒有執政黨和在野黨之分。
美國的政治體制是精英制,是選人而不是選黨,因此兩黨的黨務官員沒人感興趣。不要說辭去州長議員而當中央委員中央主席了,連縣長、市長都不會看黨務官員上眼的。
兩黨的總統候選人通常不是本黨大佬或者資深黨員,而是完全靠個人的競選能力,他們當中有些人甚至是其他黨的叛徒。比如里根,原來是*黨人。他對自己叛變行為的解釋是:“不是我叛黨,而是黨背叛我。”
這句話也許是對美國政治中政黨的作用的最通俗的解釋。
聯邦黨和*共和黨開始分別在美國各地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同時也攻擊對方的政治主張,所用的辦法就是辦報。
北美的第一份報紙於1690年在波士頓出版,其後半個多世紀之中,北美殖民地的報紙並沒有太多的政治色彩,直到1765年英國議會透過了印花稅法。這項法律造成報紙成本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