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1 / 2)

小說:戲明 作者:春溪笛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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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華給老友兼親家回了封信,大意是“這混賬小子你隨便打不用客氣”。

他準備給諸讓多支幾個招,表示一個不管用就換另一個,總有一個適合管教女婿,把王守仁掰回正途拜託他了!

王守仁是七月成的婚,算算日子,文哥兒也已經差不多八個月大了。他不僅長出了一顆白生生的乳牙,還能夠穩穩當當地坐起身來。

由於寫的是家書,王華沒去書房,很隨意地在長榻上的矮几上隨意地提筆就寫。

這也給了文哥兒旁觀的機會,他好奇地坐在一邊探頭探腦,辨認著王華寫出來的一個個黑漆漆的墨字。

明朝科舉和公文書寫用的都是臺閣體,跟印刷出來似的,好看是好看,就是沒什麼個人特色,唯一的好處是寫得整齊清晰,不至於讓文哥兒這個半文盲無法辨認。

事實上到李東陽他們這一代,很多人都已經厭倦臺閣體,開始追求自我。

李東陽的草書就很有味道,大多時候都已經脫出了臺閣體的限制。

也就王華在翰林院幹了六七年,搞的都是文書工作,平時儼然養成了用臺閣體書寫的習慣,才會連與親家寫信都下意識寫成這樣。

文哥兒不懂這些,瞅著王華這手臺閣體也只是感嘆了一下“真整齊啊”,就開始研究王華寫的是什麼。

理論上來說,中國人基本都能看懂繁體字(只要它們不落單)。可對著那一個個從王華筆下蹦出來的字,文哥兒還是覺得那繁複的筆畫吵到他眼睛了。

筆畫怎麼能這麼多!

叫他寫都不知道從哪開始落筆!

小學筆畫題零分警告!

王華瞥見文哥兒在旁邊看著看著眼皮開始往下耷拉,一副昏昏入睡的模樣,一時有些好笑。

他自是不會覺得七八個月大的小孩兒能看懂信上的字,只覺這小子對什麼都好奇,又特別沒耐性,也不知以後是不是讀書的料子。

記得長子少時也頑劣得很,老趁著塾師不注意溜出去爬樹掏鳥窩,偏他聰慧過人,每次考校都能讓他矇混過關!

王華趁著趙氏把文哥兒抱去床上睡的當口,一口氣把給諸讓的長信寫完,吩咐人拿去送往江西那邊。

信送出去沒幾天,王老爺子就回來了。他到底不年輕了,這一來一回地跑,瞧著便有些憔悴。

文哥兒被王華夫妻倆帶過去見王老爺子,既感慨古代出行不易,又感慨他家祖父一片愛孫之心,這麼大的年紀還跑去觀禮。

一家人團聚了,晚飯自然一起用,文哥兒還不能坐凳子,被幾個大人輪流抱著,不時還能嚐嚐桌上的新菜是什麼味道。

到明朝這會兒,各種菜色都很豐富了,燜炒燉煮也樣樣不少,今天桌上有道燉得肉一吮就脫、入口即化的老鴨滋味就特別好,那鴨肉被蒸得軟爛入味,特別適合桌上的老人和小孩(畢竟他們牙齒都不怎麼好使)。

這也是專門為二老準備的。

俗話說得好,“爛蒸老雄鴨,功效比參芪”,說的就是老鴨特別滋補。

按照明朝養生專家的說法,那就是老雄鴨精氣特別足,別的雄性到了發情期都放浪形骸、越長越瘦,唯獨雄鴨越長越肥,可見老鴨極懂養生!

養生人,就該吃懂養生的鴨鴨!

文哥兒跟著嚐了燉得老香的老鴨,雖沒學過明朝養生學,卻也覺得很是滿足。

王老爺子知曉文哥兒竟已經換了主食,還能吃各種軟和的食物,也覺得有些稀奇。他難得地把文哥兒抱過去,夾了塊老鴨肉投餵文哥兒,沒想到文哥兒竟很不給面子,緊閉著嘴不吃。

趙氏在旁邊欲言又止。

王華笑道:“爹你不知道,他每頓飯都有自己的碗筷,從不肯吃別人筷子夾的菜。”

自從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思,從出生起就不怎麼哭鬧的文哥兒就變得很有主見,吃飯這件事上就挺堅持,堅決不和別人共用碗筷。

王華夫妻倆都覺得既然平時孩子那麼省心,這點小事順著他的意也無妨,每頓飯都會給他單獨備上一副碗筷。

連帶本來一直懵懵懂懂的王小二王守儉,如今都有樣學樣學著文哥兒不吃別人筷子餵給他的東西。

王老爺子訕訕然地把夾起來的鴨肉吃掉,瞅著懷裡的小豆丁搖著頭道:“哪來這麼多講究?守仁小時候給什麼吃什麼,好養活得很。”

岑老太太笑著取過文哥兒的碗筷,夾了一小塊肉餵給文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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