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3)

公共預算改革,就是數萬人的民主政治:將鎮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草案提交給鎮人大,鎮人大代表就預算的具體內容對政府進行詢問,並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而後再由鎮政府和人大的預算審查小組共同修改預算,形成新的預算方案,最後再提交人大會議透過。

一問:浙江是浙江,中國是中國?(4)

新河鎮公共預算的改革,在1949年以後的中國,還是第一次。它是從澤國鎮的“民主懇談”繁衍出的新的民主品類,也是浙江村社民主從村擴充套件到鎮的高階見證。較之於還在海選村官階段蹣跚而行的中國其他省區,浙江確實可以算作民主的先行者。在浙江的很多地區,經濟的繁榮已使得那裡的社會,成長為一個具有開放特徵的社會,民主的意識和訴求,都不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可以比擬的。

回望20餘年來中國村社民主的發育史,看看浙江烙在其中的痕跡,我們發現,中國村社民主的發育,如同非均衡發展的中國經濟,也是不均衡的。

18年前,仰賴已故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的促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問世,西方媒體驚呼:“這是中國封閉制度下民主潮流的湧動。”

1999年,溫州寮東村村民,在中國範圍內第一次啟動罷免村委會主任的民主程式,罷了他們不滿意的村委會主任的“官”。

這一年,中國民政部試行居委會領導成員由全體居民直接投票產生的制度改革,終於發動了早在1989年就議定好的城市村社民主的改革。中國的村社民主,也就是官方宣稱的基層民主,開始從農村包圍城市。

2001年,偏於中國西南一隅的雲南省實踐了村委會海選,標誌著民主選舉在中國農村普遍開花,中國農村實現了以民主選舉為中心的初步民主。中國與世界研究所所長李凡說,農村的民主選舉可能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做法,程度上也有好壞之分,但是基本上可以認為直接選舉村委會成員的做法是普遍實行了的,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8]

2002年,中共中央下發了近年來第一份全面規範村委會選舉的中央檔案。至此,中國絕大多數農村村委會普遍完成了4次以上的換屆選舉,大體實現了數百萬村幹部由上級指派到村民投票的平穩過渡。

2004年,溫州籍的浙江省人大代表提出“修改《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議案”,浙江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提出了修改決定草案,直接指導了2005年浙江省的村委會換屆選舉。怎麼樣才算賄選?草案一一作出了答覆。

回顧歷史,浙江的村社民主毫無疑問地領先於其他省區。從首開“老闆參政”新風,到協議村官制度,再到協商民主,繼而到選舉公證制度,浙江的民主制度創新,已由民間的探索過渡到官方積極主導模式,重新整理了中國其他省份民眾主導政府合作的發展模式。

我們為浙江的民主成就而欣喜,但他不是中國的全部。在中國的其他省區,部分地方官員也在吆喝著推動民主,卻沒有將真正的權力交還給農民。常見的是,官方試圖控制民主的操作,使結果符合自己的心意。不能如願的時候,就依一己之見,霸王硬上弓,撤換選舉後的村委會成員。跟他們說溫州的非政府組織的民主模式,無異天方夜譚。

概而言之,中國村社民主尚處於初級階段,不健全的法治體系,懵懵懂懂的憲政意識,保守落後的宗族種姓,改革還不徹底的政府體制,都在羈絆著民主的車輪。2004年4月28日,中國國務院總理###在接受《愛爾蘭時報》助理總編的採訪時說,中國太大,人口太多,發展又很不平衡,我們現在只能在村一級實行直接選舉,這就是中國民主發展的過程。雖然有些人不愛聽,但也有些不懷偏見的人,相信這是中國的國情。

儘管浙江先行一步的水平,不是中國村社民主的“平均成績”,但中國村社民主20年的成長,已經鋪設了一系列馳向遠方的民主制度,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提名制度、競選制度、秘密劃票制度、公開點票制度、罷免制度、監督制度,正把村社民主推向民主的軌道。別忘了,所有這一切,都建立在中國沒有現代民主選舉制度的前提下。

【註釋】

[1]霍華德·J·威亞爾達主編:《民主與民主化比較研究》,榕遠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7頁。

[2]董碧水:《浙江農民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載2005年2月22日《中國青年報》。

[3]張愛光、黃程、洪光豫:《浙江城鎮居民收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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