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歲辦的典型事例——貢茶、貢鮮
貢茶、貢鮮是宦官們生財之道。據常州知府莫愚奏,宜興舊貢茶額只一百斤,宣德六年(1431)猛增至二十九萬斤。六安茶是貢品,而“中貴鎮守者私徵倍於官貢。有司督責頭芽,一斤至賣白金一兩”,茶戶被迫“鬻產賣子以充”。結果是“茶在六安,始若利民,而今為民害則甚”[83] 。
成化七年(1471),湖廣鎮守太監開始進魚二千五百斤,成化十七年(1481)以後,猛增至二三萬斤。貢魚要裝載船、車、人夫、保鮮,因而宦官從中大搞花樣。以南京進貢鰣魚為例,每年是五月十五先進於孝陵,然後開船北運,七月初一在北京薦太廟。路途遙遠,時間緊迫,押運宦官遂得以乘機勒索,起運時,每歲在南京鰣魚廠取里長二十名,各索銀二十兩,正德時更倍取其數。又要茶果銀一百二十兩,水夫銀二百兩,發船時又取民夫四千三百多人。船日夜開行,求冰置換急如星火。其實各地均不用冰,只是以高價摺合銀兩,即所謂“折幹”,因而魚未到北京,早已腐臭不可聞。到京後,雖然加入雞、肉、筍、菹及各種作料來掩蓋這些臭氣,但仍然不堪下筷。顯然,這樣的進貢冰鮮,實際上不過是向沿途百姓大撈一票而已。
浙江富陽縣所產茶葉與鰣魚均為貢品,鎮守太監王堂之流採取時,“民不勝其勞擾”[84]。時任分巡僉事韓邦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