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卻給了,並且拽走了我手裡的手槍。
他總有辦法讓我更愛他。
繁盛接過步槍,命令,“子彈。”
我把子彈掏出來給韓千樹,他接過來,說:“把步槍子彈給他。”
我不情不願地從韓千樹身上解下了步槍子夾,給了繁盛。
繁盛瞥了我一眼,不冷不熱地說:“靴子裡有槍。”
我到他靴子裡拔槍,他報復似得用膝蓋壓住了我的手,壓了幾秒才放開,痛得我手都要廢了。
我能看清楚黑暗中的人影,隱隱綽綽,不甚清晰。手槍的精度沒有步槍高,而且步槍裝了夜視儀。可能是因為這樣,韓千樹才把步槍給了繁盛那個散光眼。
我拔出槍,問:“子彈在哪?”
“包裡,把手雷也拿出來。”
看來真的是我小人之心了,繁盛的火力比我們充足多了。
我們必須保持全身都在石牆之後。
石牆只有不到半米,而且參差不齊。因此我沒法起來,只好摸索著湊過去,拉開他的包,在裡面掏。
先是摸到了好幾個大的小的棒棒,像是香腸之類的東西,最後摸到了冰涼的彈藥和手雷。
繁盛趁機在我臉上親了一口,衝我眨眼睛。
我沒理他,把東西掏出來。正在裝子彈,韓千樹已經放下了手槍,拿起手雷,開啟扔了過去。
伴隨著巨大的爆炸聲,空氣中蕩著濃濃的煙塵和硝煙味,混合著血的味道。我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