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論公意是不可摧毀的
只要有若干人結合起來自認為是一個整體,他們就只能
有一個意志,這個意志關係著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這
時,國家的全部精力是蓬勃而單純的,它的準則是光輝而明
晰的;這裡絕沒有各種錯綜複雜、互相矛盾的利益,公共福
利到處都明白確切地表現出來,只要有理智就能看到它們。和
平、團結、平等是政治上一切爾虞我詐的敵人。純樸正直的
人們正由於他們單純,所以難於欺騙;誘惑和甜言蜜語對他
們都用不上,他們甚至還不夠精明得足以當傻瓜呢。當我們
看到在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那裡,一群群的農民在橡樹
底下規劃國家大事,而且總是處理得非常明智;這時候,我
們能不鄙視其他那些以種種伎倆和玄虛使得自己聲名遠揚而
又悲慘不堪的國家的精明嗎?
一個這樣治理著的國家只需要很少的法律,而隨著頒佈
新法律之成為必要,這種必要性早已普遍地被人看到了。第
一個提議那些法律的人,只不過是說出了大家都已經感到了
的東西罷了;使人人都已經決意要做的事情變成法律,這既
不是一個陰謀問題,也不是一個雄辯問題,只要他能肯定別
人也會照他這樣做。
使理論家們陷於錯誤的,就在於他們只看到了那些從一
開始體制就不好的國家,所以他們就認定在這些國家裡是不
可能維持這樣一種政治制度的。他們喜歡想像一個機警的騙
子或者一個巧妙的說客所能用以誘說巴黎人民或倫敦人民的
種種無稽之談。他們不知道克倫威爾是會被伯爾尼的人民關
進鐘樓的,波佛公爵也會被日內瓦人嚴加管束的。
但是當社會團結的紐帶開始鬆弛而國家開始削弱的時
候,當個人利益開始為人所感覺而一些小社會開始影響到大
社會的時候;這時候,公共利益就起了變化並且出現了對立
面。投票就不再由全體一致所支配了,公意就不再是眾意,
矛盾和爭論就露頭了;於是最好的意見也都不會毫無爭論地
順利透過。
最後,國家在瀕於毀滅的時候,就只能以一種幻覺的而
又空洞的形式生存下去,社會的聯絡在每個人的心裡都已經
破滅了,最卑鄙的利益竟厚顏無恥地偽裝上公共幸福的神聖
名義;這時候,公意沉默了,人人都受著私自的動機所引導,
也就再不作為公民而提出意見了,好象國家從來就不曾存在
過似的;人們還假冒法律的名義來透過僅以個人利益為目的
的種種不公正的法令。
是不是因此之故公意就會消滅或者腐化了呢?不會的,公
意永遠是穩固的、不變的而又純粹的;但是它卻可以向壓在
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每一個要使自己的利益脫離公共
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並不能把兩者完全分開;然而在
和他所企求獲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則他所分擔的那
份公共的不幸對他來說就算不得什麼了。但除了這種私利
之外,則他為了自己的利益也還是會和任何別人一樣強烈地
要求公共福利的。甚至於是為了金錢而出賣自己選票的時候,
他也並未消滅自己內心的公意,他只是迴避了公意而已。他
所犯的錯誤乃是改變了問題的狀態,乃是對於人們向他所提
出的問題答非所問;從而他不是以自己的投票在說:“這是
有利於國家的,”反倒是在說:“透過了這樣或那樣的意見,乃
是有利於某個人或某個黨派的。”於是集會中的公共秩序的法
則就不完全是要在集會中維持公意了,反而更是要對公意
經常加以疑問,並由它來經常做出答覆。
在主權的一切行為中,僅就投票這一項權利——這是任
憑什麼都不能剝奪於公民的權利,——我在這裡就有很多的
意見可寫。此外,還有關於發言權、提議權、分議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