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根柱這方面不好交差啊,雷根柱心眼也太小了,嘴來嘴去的,罵了也就罵了,天天來煩我,現在我找你來就想問問,有沒有其它辦法把彭天籟判上二、三年?”
廖副院長說:“法律一旦成為整人的工具,這是法律的悲哀?”
莊副書記把廖副院長的意見跟雷副縣長一講。雷副縣長大發雷霆:“政協算什麼,舉舉手,拍拍手,說什麼參政議政,連表決的權力都沒有的。”性急之下,又給廖副院長掛來電話:“你廖逸宣什麼意思?你是法院副院長,只是掛了個政協副主席的頭銜一年開那麼幾次會。政協又怎麼了,管了多少人,管了多少物,一幢爛屋子,一輛破車子,幾枚舊印子,幾個老頭子。”
廖逸宣一字一句回應:“雷副縣長,應當將事論事,不要胡說八道。”說完把電話掛了。
縣政協的趙主席不知從那裡聽說了雷副縣長的狂妄之言,便把廖副主席找來詢問。廖逸宣說:“他雷根柱上嘴皮與下嘴皮一搭,說了也就算了。”趙主席認真了,說:“我們政協是老頭了,但我們那個不是從縣委、縣府領導位置上退下來的。”看到廖副主席是法院副院長兼職的,說:“你沒有在縣委、縣府工作過,但你是全省赫赫有名的法律專家。想不到雷根柱是這等小人,當年提拔他時,我和我們政協謝副主席在縣委工作時還舉了手的呢?不知天高地厚,我們過橋比他走路多,吃鹽比他吃飯多啊?我聽你分析的有道理,彭天籟沒有犯罪就應當放人,看他權力大還是法律大?我還想跟他雷根柱較量一回哩!”
廖副主席說:“是不是你跟縣委安書記和縣府史縣長交換一下意見,畢竟彭天籟還是省政協《民聲報》樹起來的典型。”
趙主席說:“不,沒有必要。你馬上以我的名義給《民聲報》費總編打個電話,派幾個記者過來,我不相信他雷根柱能凌駕於政協之上。”
《民聲報》的兩個記者從省城驅車一百多里趕到縣政協,坐了不到十分鐘,就去縣公安局採訪。縣公安局一個副局長接待時稱:“人已經放了。”其中一個記者把電話掛到看守所,那邊傳來聲音:“彭天籟剛出看守所大門,要不要叫他接電話……。”
縣紀委的兩個年輕人來到張院長的辦公室,其中一個說:“張院長,有一件事不知你們領導是否清楚?”張院長說:“什麼事?”兩個年輕人你看他他看你,先說話的那個年輕人說:“你們法院經濟庭的劉慧明動員群眾打官司,有沒有這回事?”張院長說:“什麼叫動員群眾打官司?”那個一直沒有說話的解釋說:“張院長,是這樣的。按照法律,民事案件不告不理,作為審判機關應當是被動的,而不應當主動地受理案件。聽人反映,劉慧明跟彭天籟素有來住,說不好聽是經常一塊吃喝的朋友。那次彭應中與沙河鄉政府發生一點爭執,本來也就小事一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算了。劉慧明聽彭天籟一說,給他壯膽,馬上立案。這件事牽涉到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影響十分不好,雷副縣長和莊副書記說了要一查到底。我們紀委程書記派我們來了解一些情況。”換下語氣,說:“當然,不是講想追究誰就可以追究的。”
張院長說:“要追究的話就追究我張響輔。上門辦案,拓寬案源是我提出來的。省高院《內部參考》還登了我院的做法。我還提出了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其中多辦案就是下到各基層各單位去尋找案源,透過法制宣傳使群眾懂得掌握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權利。同時,多辦案也就可以多收訴訟費,在目前辦案經費難以保障必須依靠訴訟費用解決拔款的困境下,上門辦案,拓寬案源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劉慧明立案不是個人決定的,是代表法院,有什麼不妥的地方,由我當院長的負責。”
年輕的紀委幹部說:“張院長真會開玩笑。我們有點事想跟劉慧明個別談談可以嗎?”
張院長說:“可以。”隨即電話通知辦公室劉主任開啟審委會會議室,叫劉慧明接受調查。
兩位紀委幹部坐在審委會會議室前方位置,調整了一下姿勢,對進門的劉慧明說:“請坐。”
其中一個說:“劉慧明同志,我們是代表組織來找你談話。關於上門辦案、拓寬案源的問題,張院長態度明確,這是組織的決定,我們不予追究。現在要了解的問題,你有沒有吃過當事人彭應中的飯。”
“沒有。”劉慧明堅決地說。
“真的沒有?”
“真的沒有。”
“好。”紀委幹部又問:“你有沒有吃過彭天籟的飯呢?”
“有。”劉慧明坦率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