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07張雲逸 作者:孤獨半圓

豫南兩淮健兒,現大別山及豫南周圍均有敵人,本軍已丟棄了自己的家,自己的根據地,這還不足,還不讓本軍在皖東立足,必欲逐本軍出皖東而殲滅之。當然為本軍將士所極不願意,本軍首長也不能不顧及這種情形。(四)長江天險為敵佔駐,軍人來往阻礙尚多,大軍南渡更不可能。自長江被敵佔後,至今尚無任何國軍大部隊南北排程者,而必欲本軍於此時南渡,實為不近情理之言。綜以上這4 項,本軍無法南調,本軍早已申明:雖有明令,本軍也不能南渡。然而這就成為反共派頑固派進攻本軍的資本,說本軍不願執行命令,“所以該打”。從這以後,就形成了反共派武裝進攻本軍的全部思想。

從今年一月份以後,皖東五區專員李本一所指揮之第十遊擊縱隊,安徽省政府皖北行署(駐定遠)主任顏仁毅所指揮之第十二遊擊縱隊,前五區專員趙奉藻所指揮之第二十遊擊縱隊,定遠縣長吳子常所指揮之常備隊後備隊,及皖東地方頑固土劣謝少臣、王桂東等,就不斷向本軍小部隊進攻,俘捉我軍人員,圍繳我軍小部隊的槍支,逮捕槍殺我軍官兵及家屬,掠奪我們布匹資財之事,已幾數起,捆綁我軍人員在街上抽打示眾,說誰還當新四軍的請看榜樣。並逮捕我軍女同志剝脫衣服遊街,我軍官兵家屬之婦孺及60餘歲之老父亦有被殺者,甚至侮辱到我高階軍官之家屬。就我張雲逸妻室小兒近從江南來到江北,攜款7 萬元,也聯同護送人員20餘人,長短槍11支,在無為縣之襄安被當地保安第八團所逮捕,至今尚無下落,我軍派出交涉之人也被扣留,事變是一天一天來得嚴重。至2 月底,乃在滁縣縣長樊公純領導之下,滁縣常備隊及後備隊千數百人開始向我在滁縣駐防甚久之第七團武裝進攻了。

起初,滁縣常後備隊向我七團部隊攻擊,捉去我17人,繳去槍16支,我未還擊,向該縣長交涉還槍還人,縣長置之不理。次日,該縣長又指使數百人向我攻擊,我仍未還擊。第3 日又向我攻擊,並不還我槍支及捕去之人員,我忍不可忍,乃子還擊,且將其擊潰,並繳來槍支30餘支,當即送信給縣長與專員李本一,宣告我軍還擊之原因,請將捉去我軍人員、槍支發還,我也照還滁縣常備隊之槍支。但李、樊等仍置之不理,並藉此擴大沖突,並動員其遊擊縱隊調集五區集結,常備後備隊數千人,向我七團進逼不已。我見事態有擴大趨勢,仍於3 月7 日派人轉信(附後)向李本一交涉。宣告我願將七團調離滁縣縣境,避免衝突,並願交還所繳滁縣常備隊之槍支,但願李也交還我軍槍支人員及物品。但李仍不願口口口口□,置我提議於不顧,並乘我七團調離滁縣之際,於3 月7 日乘虛調集兩千餘人配合由北面西面而來之顏仁毅、吳子常之部隊,三面合擊我駐無恙之指揮部及四支隊司令部與我後方醫院。殺我死傷數十人,至使我軍乃不得不下決心給以堅決之抵抗。首先在界碑集附近,擊潰由東而北向我指揮部進攻之李本一部千餘人,再擊潰由北面口口□方面而而來之吳子常部五六百人及由西面高塘集方面而來之顏仁毅部千餘人。因此,乃發生大規模之武裝衝突。自此以後,我指揮部難保無恙,但顏、李、吳、樊各部即不斷進襲我軍駐各地之部隊。當我駐定遠紅心鋪之部隊為敵寇襲擊包圍,我軍經過定遠附近前去救援紅心鋪之時,縣長吳子常派隊襲擊我軍,因此我軍對各地進襲我軍之部隊,不得不予以堅決之還擊,直至將顏仁毅、吳子常所部大部擊潰,無力再行進襲我軍,衝突始得適當停止。

在衝突中繳獲了顏仁毅、吳子常及李本一的不少檔案,在這些檔案中證明反共派頑固派進攻我軍之目的,是企圖完全消滅我軍,並且有長期的佈置和計劃。我軍幸而未遭其毒手。茲將這些檔案摘要如下:1 月21日行署主任顏仁毅致其廿隊長密電雲:“對於某部(即新四軍)表面尤宜極端和平,茲定辦法如下:遇見其著便衣之隊伍,以其作土匪名義剿之,我也派便衣隊假裝民眾或假裝土匪襲擊之,暗地著便衣參入民眾內面圍剿之”。又云“無論用何種辦法前往剿辦時,不可使其知道系我們的部隊,並且來去不可同道路”。“此電看後即付火定鐸子馬戍”云云,下有顏之刻章。由此看來,我軍小部隊之屢遭攻擊,及我軍人員之屢被逮捕,是有這些反共分子命令之下發生的。

顏仁毅又在3 月2 日午後子時的命令上面說:(一)嘉鳳、定遠近日發現冒充軍隊之“土匪”(此為對我軍之重大侮辱)。(二)本部為鞏固後方計,奉令“肅剿”。(三)各部之任務分別於左:1 、第一支隊(除派一大隊歸吳縣長指揮外),其餘應控制於二十墩、宋府集、孫家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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