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2 / 4)

小說:08羅瑞卿 作者:

準到醫院裡去看丈夫。

8 月5 日,毛主席發表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

8 月8 日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制訂了十六條。十六條中明確指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8 月10日,毛主席親自對前來中共中央接待站慶賀十六條發表的群眾說:“你們要關心國家大事,要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

8 月18日至11月26日,毛主席身著戎裝,在天安門城樓先後八次接見紅衛兵和大中學校師生,總共約一千一百多萬人次。其間,羅瑞卿於10月份經過兩次手術,右側腳跟骨折癒合,左側跟骨骨折後形成慢性骨髓炎,遂做跟骨部分切除,但術後傷口再次破潰。

從1966年底到1972年8 月,羅瑞卿開始了長達七年之久的獄中生活。

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煉獄”生涯。我們只將歷史的記錄抄下來吧,詳盡的回憶與描述已有大量的文字存在:1967年3 月14日,因左側跟骨傷口長期不愈,入解放軍總醫院治療。

期間三十一次被從醫院拉出去在大會上批鬥。住院期間,跌跤導致左股骨頸骨折,未經治療,即令出院。

11月20日,因左股骨頸骨折,左腿日趨腫脹,疼痛日益加重,再次住院。在施行牽引治療期間,被專案組連續突擊審訊,逼迫交代“罪行”。

1968年2 月11日,在左股骨頸骨折和左跟骨髓炎未愈的情況下被迫出院,繼續受到專案組的日夜審訊。

6 月1 日,給中央寫報告,提出:左跟骨動了幾次手術,傷口仍然不好;又跌斷了左股骨頸,請求再治一治。傷口如治不好,則把左腿截掉。

7 月14日,經毛澤東親自批准再次住院治腿。

8 月,解放軍總醫院就羅瑞卿手術方案向中央寫了報告,但林彪不同意,說:“對羅瑞卿到現在也沒有搞出什麼材料,要抓緊審問和鬥爭,搞出材料後到秋後再動手術。”此後,專案組即在病房內“對羅瑞卿進行不間斷地審訊和鬥爭”。

1969年1 月至3 月,做左小腿截肢和左股骨頭切除手術。

6 月6 日,出院。被送至海淀區什坊院衛戍區某部駐地監護,繼續被迫寫交代材料。

1970年8 月25日,寫完三百五十六頁二十餘萬字的《我的自傳》。

1971年1 月,為自己制定新的學習計劃。用僅有的一點生活費訂了份《人民日報》。每天除看報外,以多數時間讀毛澤東親自圈定的要求黨的高階幹部學習的三十本馬列著作和毛澤東著作。

9 月,“九。一三事件”後,從報紙上發現林彪的名字逐漸消失,憑政治經驗斷定林彪出了問題。

1972年1 月5 日,被轉移到政法幹校繼續監護。

6 月15日,寫出了揭發林彪反革命罪行的第一部分材料。監護單位通知他,可以同家人見面。

8 月1 日前夕寫出了約十三萬字的揭發林彪歷史上的罪行材料。為集中精力寫材料,推遲同家人見面。寫完材料後,才來到北京醫院病房裡同分別七年的孩子們見面。

1973年1 月3 日至4 月7 日,因冠心病、高血壓等病住院治療。

9 月11日,因冠心病復發再次住院。

11月24日,被解除監護。

透過這些簡短的文字,我們能夠想見羅瑞卿所受的折磨和屈辱,用他自己的話說,“一切世間的侮辱都受過了,受夠了。”我們更能夠體會到一位身經百戰、歷經磨難的老戰士、老共產黨員日益堅強起來的精神和堅定起來的信念。他在獄中所寫的自傳的最後部分寫道:“只要我一息尚存,我總要做一個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擁護者,作一個黨外的,甚至是排除在人民群眾以外的擁護者,作一個思想上的擁護者!

若問:你為什麼只作思想上的擁護者,而不行動呢?回答:因為我現在不能行動,無法行動。

若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呢?回答:因為我堅信這些一定要在全世界獲得勝利!共產主義在全世界一定會實現。時間也不要很久。一切帝國主義、修正主義、反動派等等吃人的魔王,害人的鬼怪,一定會通通被消滅。全世界的無產階級、勞動人民,以至這個地球上的全人類一定要解放!一定會解放!

若說:你這些話對於你這個人看來是不合邏輯的。回答:是的,也許看來是不合邏輯的,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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