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雖然這些都很可疑,我們也沒有足夠的證據開展調查。”
格雷格很震驚。“這是認真的嗎?”
“聽著,我們可以對完全的欺騙行為進行調查。但是我們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員去調查內幕交易。80年代的時候,我們在這方面強硬了起來,併成功調查了勒維和其他幾個人,但是你知道我們那時為什麼能夠強硬起來嗎?”
格雷格聳聳肩。
“那是因為,那時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席——約翰·沙德(John Shad)對《商業週刊》上刊登的一篇文章很惱火,那篇文章說基本上每一個人都在進行內幕交易,而且這個作者說他了解這些情況。所以我們才敢放手去調查。即使是這樣,那個時候能把勒維抓出來也純粹是運氣——多虧了美林在加拉加斯的分公司裡的一個人寫了一封匿名信,說他們那兒的股票經紀人在利用紐約的一位股票經紀人,而紐約的這位股票經紀人又在利用勒維交易。到這時,我們還是沒有任何頭緒。我們把勒維請到華盛頓參加了職業道德座談會,我可是認真的。”
“但是,我以為,計算機化的監控已經使你們的執行能力大大提高了……”
“我們提高了,他們也提高了。特別是對一些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公司,我們完全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如果你夠小心的話,我們是抓不到你的。你得是那種很可憐的業餘選手,像巴科諾維克和瑪莎·斯圖爾特(Martha Stewart)一樣,他們是華爾街的巨頭人物,不提了。很多人都認為內幕交易不是犯罪。在某些國家,內幕交易就不是犯罪。”
“這很是讓人壓抑啊,”格雷格說,“我知道這個人在違反法律,但是我們卻束手無策。”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什麼也沒法做。你要做的就是把這張條子交給他所在的公司的稽核部。他們可以直接和他交流,並不需要法庭程式就可以檢視他的交易記錄,在這方面他們對他比我們對他更有約束作用——只要在公司以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