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現在誰住在這呢?”
“現在沒有人住在這裡。不過那些私酒販子、皮條客和妓女在這兒找到了棲身之所,在這兒做他們的生意。”
我明白了,這就是城市裡警察們網開一面的地方,或源於受賄或基於常理,畢竟這是一個靠旅遊和軍隊支撐的城市,你總得讓城市的客人或“庇護主們”能夠在度假和休息的時候找到一個用來發洩他們多餘精力的地方。
“那麼,如果大溪地說得不錯,”我說道,“還有其他的一些人住在這裡。”
陳默默地點了點頭,什麼都沒說。大溪地定期來這裡買他的私酒,告訴我們他在這個地方的邊緣地帶曾經見過雷曼幾次。他還說那也就是前兩週的事。當時,那個膽小的男孩,被雷曼的出現嚇壞了,偷偷地向私酒販子打聽了一下那個臭名昭著的逃犯的情況,得知雷曼正給一些半白人血統半其他血統的女人拉皮條,他這麼做是為了籌一筆錢好逃往美國本土大陸。在羅斯上校率領的州警察的四處圍捕中,雷曼一直在山裡,或是小鎮裡,或是火奴魯魯的貧民區裡(我和陳剛剛查過的那個地方)東躲西藏。現在他準備逃走了。
我也有著同樣的打算。
我和陳曾商量是否透過吉登與羅斯上校取得聯絡,然後再對這裡來一次梳蓖式的大搜捕。不過,我們決定還是先確定一下雷曼是否在這裡,如果只憑我們兩人的力氣就抓住他,那麼就再好不過了。因為在大規模的襲擊行動中,總會有人員傷亡的,而且可能還會有人死去,可是我必須得讓雷曼活著。
陳說:“我得呆在暗處,因為這裡可能有人認識我。”
不是可能,而是這裡的每一個人都認識他。
“好主意,”我一邊說,一邊下了車,“我可不想被他們當作警察。”
“當你需要我的時候,你一定會看到我的。”陳自信地向我說著。於是,我孤身一人深入了貧民窟——只有我自己和腋下的那把“九毫米”。今晚,我穿著棕色的西裝,裡面是那件紅色的有著鸚鵡圖案的阿羅哈襯衫。我在彎曲的小徑上閒蕩著,繞過樹叢,走過了草棚。在我的腳下,玻璃碎片吱嘎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