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頡�
所謂的“危險訊號”是土地拍賣造成的嗎?
包文第四部分談到了“危險訊號”,但是,這同主題(即土地拍賣“拍”出的危險訊號)相去甚遠,因為,它基本上跟土地拍賣沒有關係。例如,包先生列舉的城市內部的圈地運動、低效率利用土地、違章搞開發區等。這些問題,有的是因為價格限制條件比較弱造成的,有的是因為地方政府主導型的投資擴張、盲目追求政績等造成的。
“日本教訓”該如何汲取?
包文第五部分提出,中國要汲取日本的教訓。日本的教訓,就是房地產泡沫,或者說是泡沫經濟。
但是,第一,泡沫是否存在,是一個難題,當前並沒有一個大家都接受的衡量泡沫的標準。第二,如果說日本存在房地產泡沫或者說是泡沫經濟,那麼,日本的這個教訓需要土地拍賣制度的設計和執行來汲取?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按照理論界比較權威的看法,日本的地價高漲,原因不是土地拍賣。日本著名經濟學家都留重人曾經分析說:“投機因素是造成30多年來城市土地價格上漲145倍的最大的因素”(都留重人:《日本的資本主義》,第19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1995)。
包文為何前後矛盾?
包文第六部分提出了“幾條探討性建議”,包括控制土地供應、防止生炒土地等等。但是,按照包先生前文的分析,既然由於土地資源短缺、土地拍賣又加劇了這種短缺,從而導致地價太高,那麼,為什麼又要控制土地供應?包先生為什麼不建議擴大土地供應呢?這樣豈不是能夠平抑土地價格嗎?
2004年8月4日
〔附1〕
對“商榷意見”的情況說明和幾點探討意見
包宗華
2004年8月4日的《中國房地產報》上登載了劉正山先生對我寫的一篇議論土地拍賣和土地問題的文章提出的商榷意見(以下簡稱“劉文”)。我認為,透過商榷交換意見,互相切磋共同提高,值得歡迎。本著這個態度,特做以下情況說明和提出幾點探討意見。
我的文章成因和登載時的題目變化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初,為響應我國政府加強對土地的調控和管理,我寫了一篇《從土地問題發出的危險訊號看加強土地調控管理必要性》的文章。這篇文章除了“日本的教訓”有一定資料參考價值外,主要是對國家加強土地調控管理表態的內容,沒有多少新意,因而壓在那裡沒有發表。這次寫土地拍賣問題時,由於篇幅較短,就把那一篇文章適當壓縮後合了進來。文章中前半部分講土地拍賣問題,後半部分講我國土地問題發出的危險訊號並提出加強土地調控管理的建議。在後半部分,除了在提建議時用了一小段文字來表明我對土地拍賣的態度外,沒有涉及土地拍賣的內容。為了表明文章是由相對獨立的兩部分組成,我把文章定名為《土地拍賣顯現出的問題和我國土地問題發出的危險訊號與對策》。
。 想看書來
何來 “危險訊號”?(3)
劉文受刊發時“修改題目”的影響,用“拍”出危險訊號統帥全文來提商榷意見,致使以下意見與我的文章沒有關係:
其一,劉文認為我提出一個危險訊號——大幅度提高地價並殃及房價。我的文章在論及拍賣時沒有提危險訊號,而是到第4段分析土地問題時才提出“發出了危險訊號”。
其二,劉文提出“所謂的危險訊號是土地拍賣造成的嗎?”也與我的文章沒有關係。我是在文章的後半部分,經過全面分析我國土地問題後才提出危險訊號,因而這個危險訊號不是土地拍賣造成的。
其三,劉文認為我在文章第5部分中寫的汲取日本教訓,是要從拍賣中汲取。我的第5部分放在第4部分全面論述土地問題之後,只要認真讀我的文章就看得出,寫的是要在土地問題上汲取日本的教訓。為此,我在文章中明確指出日本造成地價飛漲的主要原因是“沒有進行有效的調控”,並與我在文章最後一段提出要加強土地管理與調控的建議相呼應。由於抑止投機是調控的一項重要內容,與劉文講的投機是日本地價飛漲的主要原因異曲同工。
其四,劉文指出,包文為何前後矛盾?由於我的文章是相對獨立的兩部分組成,也就談不到前後矛盾的問題。這裡順便指出,劉文在這一段中使用了“土地拍賣加劇了這種短缺”的推論,似乎缺乏嚴密的邏輯推理。
其五,如果去掉以上內容,劉文的題目也可能要修改。
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