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柯榮春、柯根榮、小巧子、趙雪美等8人集體槍殺。
(21)在煤炭港的集體屠殺。
陸法曾陳述《日軍集體屠殺首都電廠職工》一文說:南京首都電廠於南京淪陷之前,奉命維持供電業務,留有由副工程師徐士英率領的工人50人。12月13日首都淪陷後,乃退至煤炭港英商和記冷藏廠內避難。後日軍到下關且到和記廠內檢查,除有檔案證明身分確為和記僱員外,餘均被拘捕圍禁於煤炭港下游之江邊。是處被拘禁者約3000之眾。徐士英得到和記友人之介紹,為敵軍配製汽車電鑰匙而得免難。另有趙阿勞稍懂日語被釋出。正在趙和另一名被釋放的工人設法營救同仁時,江邊圍禁之眾忽被全部殺害:其初以機槍掃射;繼將臨近茅屋的驅進屋禁閉,再集薪油之類堆積茅屋四周,放火燃燒,致被害人一部分系被燒死。
倖存者陳德貴是日軍煤炭港大屠殺的見證人,親身經歷了那場集體大屠殺。
1937年12月12日,陳德貴跑到下關“和記洋行”避難。13日,日軍侵佔下關,發現了他們這批難民。第二天早晨,200多名日本兵從幾千名難民中抓出2800多名年輕人,要大家排成4人一排的隊伍,並要難民們交出手錶和銀元等貴重物品,又進行搜身。下午,日本兵把這批難民從和記押到煤炭港一個倉庫裡關起來。第三天清晨,日軍開啟倉庫的門,說“現在到工地上去幹活,每10個人一組出去。”站在倉庫門裡的10個人馬上被推出去,不久,陳德貴聽到一陣槍聲。不一會,門又開啟了,再推出去10個人,又是一陣槍響。他心裡明白,出去的人都被槍殺了。當日本人要第3批人出去時,陳德貴就出去了。這時約在上午8點多鐘,一走出倉庫,他看到日本兵列隊兩旁,斜舉著步槍上的刺刀,後面的日本兵押著他們。當走到長江邊時,陳德貴看到倉庫背後的河堤上排列著30多個持槍的日本兵,他馬上意識到屠殺就要開始了。當他站到水裡,就在日本兵舉槍射擊時,陳德貴一個猛子栽到河裡,潛游到河對面,藏在一個倒在河裡的火車廂肚裡,親眼看到10人一批地被日本兵槍殺。從早晨到傍晚,還有六七百人未被殺害,日本兵就把他們一起趕到河口,用機槍向他們狂射。天黑以後,日本兵走了,陳德貴摸到岸邊,偷偷地爬上岸來。因在水裡躲了一天,冷得直打哆嗦,揀起一條破毯子裹在身上,睡在死人中間。第二天幾個日本兵從棧橋頭經過,發現他在抖動,便向他打了一槍。子彈頭從他大腿上穿過,左手無名指也被打傷,至今還留下傷疤。日本兵以為他死了,就走了。到第三天,掩埋屍體的人見他還活著,把他救上來,才倖免一死。
第二部分第18節 鐵證如山(10)
(22)在寶塔橋、上元門和魚雷營的集體屠殺。
1937年12月,日軍在城外寶塔橋及魚雷營一帶,屠殺被俘軍民30000以上。
1945年10月1日,國民黨中央調查統計局職員陳萬祿陳述《日軍在寶塔橋慘殺軍民》一文說:
餘謹將親見敵人罪行之事實,據實陳述如下:
一、在寶塔橋謀殺我無辜青年約三萬餘人。
二、奸害婦女暴屍於市者約一萬人。
單就寶塔橋一地而言,日軍“在寶塔橋謀殺我無辜青年約三萬人以上”顯然有些誇張。但寶塔橋與魚雷營、上元門很近,日軍在這一帶進行多次集體屠殺,說其“總數在三萬以上”未必不是事實。日本軍的集體屠殺在揚子江岸每天晚上都有發生,在寶塔橋、魚雷營和上元門說日軍集體屠殺我國軍民在三萬人以上,一點也不言過其實。
目睹者何守江證實:他家住在寶塔橋橋東。日本兵侵佔南京時,寶塔橋一帶沒有來得及逃走的難民,大約有四五千人,十字會把難民分男女兩邊集中。日本兵來,不問三七二十一,就從女難民中拉走了十幾個年輕的婦女去姦汙。第二天,把700多中國人陸續不斷地趕到寶塔橋上,強迫他們往下跳。由於橋很高,先跳下橋的人,大部分都摔死了。後跳下橋的人,沒有摔死的,日本兵就用機槍掃射,無一倖存。
下關警察局《調查日軍在寶塔橋集體屠殺軍民的公函》(1946年1月8日)中說:
關於敵人在下關有組織之大屠殺,及大批軍民在機槍掃射之下殉難,或墮江溺死之情形,……調查結果所得材料如下:據寶塔橋浴室老闆陳漢森及金固鄉梁思誠鄉長等聲稱,彼等所見及之敵人在下關之暴行如下:
寶塔橋——此處殉難者多數為敵人自崖逼跳跌死及機槍掃斃,經掩埋之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