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1 / 4)

四個人的待遇之所以有等差,是因為吳、趙二人只是主張首輔暫時回鄉葬父,再伺機召回,而艾、沈二人則是主張首輔永久辭職,罪狀有輕重之分。

吳中行早有萬死不辭的心理準備,聞聖旨下,面向南方拜了拜家鄉的老母,朗聲道:“兒死矣,還有孫子可以伺候您!”又託付妻子說:“我知道你能事母撫孤,我就是死了亦無憾!”然後從容出門,跨馬而上,前去受刑。

此時恰好錦衣衛緹騎凶神惡煞地趕到,吳中行遂棄馬,回首家門大呼:“兒子,拿酒來!”

一碗烈酒一仰而盡!

剛烈的翰林書生隨著緹騎,昂首向午門走去。

當天,天氣陰慘,隱隱雷鳴不止。長安街上數以萬計的市民爭睹犯官模樣,眾人表情木然。

受刑者陸續從人牆中走過,至午門。此處已有左右“羽林衛”千人層層環繞,鎧甲鮮明,各執戈戟,如林而立。中間只留一個行刑的空場。錦衣衛打手亦是肅立,手執木杖已等候多時。

犯官到齊後,司禮監太監十數人手捧“駕帖”(逮捕證),從午門內魚貫而出,站定。

只聽為首的太監大喝一聲:“帶犯人!”千餘羽林衛壯士齊聲呼應:“帶犯人——”喊聲直衝鬥牛,連京城之外都能聽見。

這場面若是膽小的,早就嚇得暈死過去。

而後,太監宣讀由刑科簽署的駕帖,將各人事由、罪狀、處罰逐一申明。

錦衣衛校尉當即扒下犯官的衣褲扔於地上,將諸人按倒在地,做好了行刑的準備。

張居正對吳中行等“門生造反”的行為尤為憤恨,暗中已經有話給錦衣衛,將幾人往死裡打。

既然有話,那還客氣什麼,只十幾下後,犯官的屁股就皮開肉綻,繼而血肉模糊!

酷刑過後,校尉們將四人裹以厚布,拽出長安門,任由家屬用門板抬出都門(驅逐出京)。

一出禁宮,立刻有不怕死的官員圍上來慰問。東廠人員便逐個叫住詢問,並記下姓名,以便日後算帳。

吳中行受傷相當嚴重,抬到半路已沒了氣息。中書舍人(內閣中書科文書)秦住恰在此時帶了醫生趕來,連忙給他灌藥,稍後才甦醒過來。

隨即,廠衛又有催促出京的命令下來,家屬只得倉促為吳中行裹了一下傷,又抬著他出城,踏上南歸故鄉的里程。路上,家人挖去吳兩股上的腐肉數十坨,大若手掌,深至一寸,其中一股已經幾乎沒有肉了。吳中行痛得徹夜呻吟不止。

趙用賢的情形也好不了多少。他身體肥胖,受刑後,腐肉潰落如掌。其妻一路拾揀,後“臘而藏之”,以做刻骨銘心之憶。

艾穆和沈思孝受刑後,戴上械具押入詔獄,都因傷重而昏死過去。三天後,家屬用門板抬出都門,遠赴戍地。在出城門時,艾穆身上鮮血淋漓,然意氣如常,當著押解官和廠衛數十人的面,“猶厲聲大罵江陵、馮保不絕口”。

士可殺,氣不可奪也!

——華夏的浩然正氣,全賴如此志士仁人一脈相傳。即使在最黑暗的政治年代,亦有猛士奮不顧身。是男兒,豈能如犬豚苟活?斧鉞加頸,又焉能令萬人吞聲?兩千年的衣冠傳承,文明燦若星漢,何以能讓遍地的生靈都成無骨的蒿草!

艾穆是張居正的湖廣同鄉,張居正對他的發難尤為耿耿於懷,曾黯然對人道:“昔日分宜(嚴嵩)尚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明史》)

自張居正於十三日提出“在官守制”起,至二十二日四人受杖刑止,十天內,朝野人情洶洶,眾人對張居正側目而視,民間也流言四起。恰在張居正再次上疏乞歸那一天,夜有彗星長數丈,街談巷議更是加以附會。有人在西長安門貼出謗書,指張居正要造反!

看看亂得實在不像樣子,萬曆皇帝趕忙於二十三日對群臣下了一道敕諭,以正視聽。他說:朕身為君主,有權決定大臣的進退予奪;張居正身任天下之事,豈容一日去朕左右?群奸小人借綱常之說,行排擠之計,就是要孤立朕。今後若有邪惡之徒再欺君罔上,定罪不饒!

通告下來後,輿論才稍微平息了一些。

然而,張居正這次採用的強硬手段,效果並不佳,反對意見仍未壓制得住。

十月二十四日,又有一個自願送死的跳了出來。觀政進士鄒元標在四人受刑後毅然上疏,把炮火又升了一級,對張居正的人品、執政作風全盤否定,要求立即罷免張居正。他說,對於自己的親人,生時不照顧,死時不奔喪,猶自稱是“非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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