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就結了。”宋默晃著一條腿,腳尖碰了碰瑞斯,“當初我收下這柄劍,就沒想著能從這些麻煩中脫身,如今,看在我這麼自動自覺,英勇獻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該將真實目的告訴我了?”
“目的?”
“對啊,”宋默的手沿著瑞斯的下巴,滑過他的頸項,落在他的肩膀上,“從你第一次變成瑞絲,接近我開始,說說看,你到底想做什麼?別再和我說喜歡啊,一見鍾情這種一聽就是謊言的藉口,我根本不會相信。”
“……你真想知道?”
“當然,我問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頭,收起了臉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樣,每一次,你都在說謊。我不想再聽任何謊言!”
“為什麼?”
“你還有臉問!”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領子,“特馬地老子喜歡上一個滿口謊言的騙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聽句真話,懂嗎?!”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認真到讓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覺告訴他,不能再說謊,否則,等待他,很可能就是萬劫不復。
過了很久,瑞斯終於開口說道:“是我用雷劈了你。”
“啥?”宋默彷彿見鬼了一樣看著瑞斯,想了很多種可能,都沒想過,瑞斯一開口會是這句話,反射性問道:“我和你無冤無仇,你幹嘛用雷劈我?”
“劈死你,取而代之。”
這個人,想殺死他,然後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鬆開,下意識的掏出手槍,抵住了瑞斯的額頭。
瑞斯不在意抵在額頭上的槍,單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漸漸泛起了一抹紅光,“我差一點就成功了……現在,我卻慶幸自己的失敗……”
“別想轉移話題!”宋默咬牙切齒的說道,握著槍的手用力得幾乎要暴起青筋,“說,到底為什麼!”
“因為這裡很特殊,我的父親,上一代梅爾斯親王,長眠在這裡。”
蝦米?!
宋默懵了,緊接著頭頂冒出一團氫氣,砰啪炸響。
靠之,他老爹“長眠”在這裡,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這是什麼混蛋邏輯?!
106、第一百零六章 。。。
宋默想來想去;也想不明白;一個魔族親王的長眠;和他兒子用雷劈自己;有什麼直接聯絡。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導致他老爹長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說,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麼可能?”瑞斯雙手支在宋默的身體兩邊;幾乎將宋默整個人圈在自己的懷裡,“我父親已經長眠一千多年了,那時;你父親的父親都還沒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頜,側過頭,避開他的槍口,在他的臉頰上落下了一個輕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會的六名大主教,聯合魔族中的敵對家族,趁我父親意外受傷時,無恥的偷襲了他,奪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會的聖物裡,還想趁機殺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這劇情……整個一王子復仇記前傳啊……聖物,捏了捏腰間的騎士之劍,就是指這些?
“但是,我父親是那麼好殺的嗎?”瑞斯一仰頭,“魔族的親王,豈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輕易滅掉的!”
宋默繼續咔吧眼睛,再牛氣,說到底,不是也“長眠”了嗎?
“長眠,不等於死亡。”
瑞斯看著宋默,“魔族親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夠想象的。哪怕被奪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親,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會死去。如果他願意,隨時可以醒來。”
宋默摸摸下巴,不對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沒死,為什麼不把人弄回去,還一直留在格里蘭?
“弄不回去。”瑞斯無奈的嘆了口氣,“我父親在格里蘭長眠並不是秘密,但無論是教會,還是敵對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裡。”
宋默“……”
“當年的光明教會,幾乎把格里蘭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導致這裡連續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舊找不到絲毫蹤跡。”
也就是說,他老爹被人圍毆得就剩一層血皮,見勢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壓得太結實,不只讓敵人找不到,連他兒子都找不著。
原來這不是王子復仇記,而是尋找魔族親王的發現之旅嗎?
仔細想想,瑞斯應該沒騙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幾乎把格里蘭的地底挖空了,野豬洞挖出十幾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