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做到,可惜他們還不懂一個道理,人家從小就出生在這裡,早就習慣了蚊蟲叮咬,而他們卻還沒習慣。
最可恨的是他們那個不靠譜的爸爸也不提醒他們,只是讓保姆晚上多巡查巡查,儘量幫他們把蚊帳弄好,非得把胳膊腿伸出來的,那就多叮幾個大包吧。來之前都打過各種疫苗了,受點皮肉之苦不是壞事兒,洪濤很想讓自己的孩子也和那些本地小黑人一樣皮實,可惜不太現實。
洪濤可不想去帳篷裡和孩子們同甘共苦,正好孩子們不在,他可以摟著拉達、貝利維和梅琳達好好享受享受了。和孩子們出來旅遊他並不嫌煩嫌累,唯一不太舒服的就是在男女問題上得稍微注意注意,不能讓孩子們太早接觸這些事情,否則資訊量太大,會讓他們的腦子宕機的。
寫這一段的時候,正好中央一臺在播挑戰不可能這個節目,我抽空看了看。這一期裡是個女盲人,能夠用嘴裡發出的聲音探索身前物體的外形和材質,分辨清楚是真人還是假人,連續分辨了28個都正確。世界真是太神奇了,她透過從小的訓練,居然練成了蝙蝠和海豚的超能力。
但更讓我感到震撼的不是她的超能力,而是她的姥姥。這個盲女李燕生下來就有病,她的父母在醫院就遺棄了她,是她的姥姥把她帶回家撫養。她這位姥姥是個偉人,至少我這樣認為!從小姥姥就要求她自己走路,前面有什麼障礙物姥姥會提醒她,但不會領著她,姥姥說要讓她長大之後成為一個可以自己照顧自己的正常人。
姥姥這麼說也是這麼做的,從幾歲開始,姥姥就讓她自己出去買東西、坐公交車,結果小李燕摔過無數次跟頭之後,最終練出了這個超能力。這還不是最感人的,在她姥姥去世之前,姥姥告訴小李燕,在這18年裡,每次小李燕自己出去,姥姥其實都在後面悄悄的跟著她,一跟就跟了18年。
我想說的是,什麼是愛?這就是愛!就像老鷹一樣,把小鷹撫養大不是為了讓它在窩裡舒舒服服養著,而是要不停的推它甚至啄它,逼著它自己離開巢穴非飛翔,只有這樣,才能讓小鷹最終翱翔天際,這才是養育後代的最終目的。
現在的社會里,很多父母都把這個目的搞錯了,以為為孩子提供一個非常舒適的童年就是愛,殊不知在童年時候沒有實踐過足夠的挫折、坎坷,對孩子來講反倒是個最大的損失。這些挫折和坎坷一點都不會減少,早晚會在人一生之中的其它時間還找到你的。在有父母幫扶、有社會容忍照顧的童年時期去嘗試這些挫折和坎坷,才是最划算最合適的。
另外還有一件事兒也發生在盲女李燕身上,她有一隻導盲犬,對盲人來說,能買得起一隻導盲犬應該是一種幸福,因為它有可能就是她或者他的眼睛。可是她的眼睛被地鐵公司給生生挖掉了,居然有人拿出條例來拒絕讓導盲犬進入地鐵車廂。我很想罵人,中國什麼時候有如此遵守法律、執行法律的習慣了?怎麼偏偏到了盲女身上,這種好習慣就突然蹦出來了呢?不遵守規則可恨,但是利用規則去害人更可恨。
可這時候那些愛狗愛心人士去哪兒了呢?在這件事兒已經見諸報端之後,沒發生一件因為這件事兒而進行的抗議活動,為了吃狗肉問題可以堵在高速路上強行扣押運狗的車輛,警察來了也不怕,那為了我們的同類和狗正當權利,怎麼就沒人站出來行動呢?難道說狗的幸福比人的還重要!
顯然不是,有的人不是真的要去愛什麼,他們只是利用這個藉口去表現一下自己比別人高尚、比別人多了些什麼,還有拿這個當一件時髦事情湊熱鬧的。我們常說以愛國的名義經常會做出壞事來,那我們以愛動物的名義,是不是也幹出過壞事呢?那些被哄搶了車上狗的運輸司機怎麼辦?有人想過為了狗的幸福,卻剝奪了他們的幸福嗎?他們丟失了貨物,難道不用賠錢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