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我們都熟悉。肉沒有割正,孔子就不吃。當時我們對孔子的印象實在不好。有肉吃就不錯了,還那麼挑剔幹嘛?後來唸到《論語》這段原文,才知道孔子對食物的挑剔何止“割不正,不食”,他有八種東西不吃,三種東西不多吃。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論語·鄉黨》)
食物不以做得精緻為滿足,肉類也不以切得細巧為滿足。食物放久變了味道,魚與肉腐爛了,都不吃。顏色難看的,不吃。味道難聞的,不吃。烹調不當的,不吃。季節不對的菜,不吃。切割方式不對的肉,不吃。沒有相配的調味料,不吃。即使吃的肉較多,也不超過所吃的飯量。只有喝酒不規定份量,但從不喝醉。買來的酒與肉乾,不吃。薑不隨著食物撤走,但不多吃。
有人根據“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認為孔子是一位美食主義者。“厭”這個字在古代有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