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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宗師仲尼。” 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一編第四章第九節:“孔子學說含有多面性,所以儒家學派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的統治階級的需要,從孔子學說中演繹出各種應時的儒家學說來。”儒家有時候也。指讀書人家。唐?元稹《高允恭授侍御史知雜事制》:“允恭始以儒家子能文入官,在監察御史時,分務東臺,無所顧慮。” 宋?羅燁《醉翁談錄?金陵真氏有詩才》:“元祐中,有真氏者,本金陵儒家也,美貌又有詩才。”《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家下貧窮,不敢仰攀富戶,但得一樣儒家女兒,可備中饋,延子嗣足矣。”

“儒”字,《康熙字典》解釋:《唐韻》人朱切《集韻》《韻會》汝朱切,從音襦。學者之稱。《揚子?法言》:通天地人曰儒。《周禮?天官》:四曰儒,以道得民。

從白話層面理解有兩種意思:其一,儒即有道之士。《漢書?司馬相如傳》顏師古注說:“凡有道術者皆稱儒”。其二,《說文解字》:“儒,柔也,術士之稱。” 不過一般《說文解字》的後一意接受較廣。“儒”是古代對學者的尊稱,即今所謂“學者”,是極普泛的一種名稱。《論語》,孔子對子夏說:“汝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可見那時只稱有知識才藝者為“儒”,其中有君子,也有小人。“儒”最初指的是冠婚喪祭時的司儀。

儒家思想,又稱儒學,“儒”是中國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中的一家,是一個學術派別。儒學並無確立神秘力量為文明核心並統御教徒的特點,相反,儒學是一種以人為文明核心為主體的思想。儒家思想奉孔子(前551年…前479年)為宗師,所以又稱為孔子學說,是對中國以及遠東文明發生過重大影響並持續至今的意識形態。儒家學派之前,古代社會貴族和自由民分別透過“師”與“儒”來接受傳統的六德(智、信、聖、仁、義、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的社會化教育。從施教內容看,中國古代的社會教育完全是基於華夏民族在特定生活環境中長期形成的價值觀、習慣、行為規範和處世準則等文化要素之上進行的。儒家學派全盤吸收這些文化要素並將之上升到系統的理論高度。儒家的學說簡稱儒學,是中國古代自漢代以來大多數朝代的主流意識流派,正統的官方思想。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第一次打破了舊日統治階級壟斷教育的局面,變“學在官府”為“有教無類”,使傳統文化教育播及到整個民族。因此儒家思想有了堅實的民族心理基礎,為全社會所接受並逐步儒化了全社會。儒學在歷史上也多次遭受嚴重衝擊,遠至秦“焚書坑儒”,近至近現代的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等新文化運動。不過在歷經多種衝擊、浩劫乃至官方政權試圖徹底剷除儒家思想之後,儒家思想依然是中國社會一般民眾的核心價值觀,並在世界上作為中國文化的代表和民族傳統的標記。(未完待續。。)

第二百四十六章法家 (求點推收賞評)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以法治國。法是透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的。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與其他諸子百家主要研究的哲學及宗教不同,法家的研究範圍屬於社會科學。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管仲、子產、申不害、商鞅、韓非子、李斯、桑弘羊、王安石、張居正、嚴復、梁啟超等。主張社會變革、強化法制。根據中國歷史劃分的法家理論,主要發展為春秋諸侯國在私有產權下的市場經濟和重商主義理論,以管仲為代表。和戰國秦漢的君主制中央集權國家下的公有制計劃經濟理論,以商鞅為代表。法家思想於今,也有可鑑借處。如‘廢私立公‘的道德追求,在這點上,所有法家人物都達成了共識。‘廢私立公‘是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大公無私‘的公私觀是一致的,是最高尚的公私觀,它曾把我們民族的‘利他‘精神,推到了最高位置,對後世及及現在都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如《管子》中提到‘四維不張,國乃滅亡‘,齊法家所說的‘四維‘(禮義廉恥)作為四大傳統美德,到了今天也依然有它們的獨特價值。通俗、簡單來說,‘禮‘指文明禮貌;‘義‘指正義行為;‘廉‘指廉潔奉公精神;‘恥‘指指的是要有羞恥感。這些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在今天仍應為我們繼承。中國的法家產生自商朝中期,發展於春秋前期。代表人物有管仲、子產、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戰國末期的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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