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小說:偶人館之謎 作者:絢爛冬季

性命,而不管是用什麼樣的方法。她沒有要我成家,也沒有要我為她生孫子孫女,絕不要我做一個普通的“兒子”。可以這樣斷言:她只要我在她身邊生活,僅此就足矣。而且,能繼續看到我,恐怕是她所剩人生的惟一依託,所以——所以,她不是“自殺”的。

不是事故,也不是自殺。於是,剩下的可能性不是隻有一個嗎?——對,她是被殺害的。

那火災的原因是“放火”——有人在母親睡著的屋子裡放了火。

放火一說一定在警察搜查時也研究了,我想,之所以這觀點被輕易捨棄,大概是因為這樣的查證結果:起火處是屋子裡面。但我知道,這不成為決定性的否定材料。

這個秋天以後,我的身邊發生的可疑事情和那封寄信人不明的信。

誰潛入家中,在母親的臥室點了火,這完全是有可能的。實際他(她)已經進入了一次應該是嚴嚴實實地鎖著的正房,進而甚至闖進了應該是任何人都進不去的堆房裡。 ※棒槌學堂の 精校E書 ※

第二次“殺偶人”以後,我在正房的正門、後門、正房和洋房的連線部的各扇門上都安裝了從外面打不開的內鎖,因而,即使犯人配製了哪扇門的鑰匙,也應該是不能輕而易舉進入裡面的。

但闖入的目的倘是“放火”,情況就自然而然不同了,這是因為,如果反正是打算燒掉房子的,那麼即使做的手腳稍粗糙一些,其痕跡也不成問題。只要敲破哪兒的一扇窗子闖進來,這不就完事了?

那麼——

讓我們假定那寫信的人是“犯人”吧。那麼,這究竟意味什麼呢?

“近日內讓你舒坦!”這句話,應該是向我發出的“預告”,可是,他點燃的不是我的而是母親的臥室。他是期待我被捲進火災燒死呢,還是一開始就把母親定為謀殺的物件?

思考到這一步,情不自禁從嘴裡吐出來的卻不是對“犯人”的憤怒的話,而是憋得發慌的一聲嘆息……

無所謂了。我心想。

事到如今,已經無所謂了。

即使如我所想像的母親是被誰殺害的,事到如今,這又怎麼樣呢?即使把這一想法跟警察說了,並且“犯人”被逮了起來,也絲毫改變不了她死了這一事實。

人生下來的瞬間就被宣告了死刑——這是誰的話呢?不知為什麼,我無意再去憎恨,或是詛咒,不知為何(為了折磨我?)對命裡註定遲早要死的人執行死刑的人。同樣,關於我自己,也覺得現在已經無所謂了。即使他下面要害的目標是我的性命,這也隨它去吧……

至今我還不清楚我有什麼樣的“罪過”,可是,如果說把我與這個現實世界繫住的鎖鏈是母親沙和子的“眼睛”,那麼,在她已經死了的今天,在我的內心開始有了一個橫豎是輸的想法。不怎麼覺得被殺害——死有多少可怕。

無所謂了,已經——

也許是死了母親對我打擊過大,我陷入了不可救藥的自暴自棄。

消沉透頂的心——如果比喻一下的話,是塊用沒有濃淡的灰色全部塗蓋的畫布——只是在看到與架場一起來燒香的女子——道澤早希子的一身喪服裝束時才閃閃發光。

對此我感到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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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房間。

坐在冰冷的椅子上,沉浸在令人窒息的寂靜中……

事情出乎意料地順利,XX很是滿意。原來擔心警察會懷疑失火的原因,他們卻沒有。

必須先殺死母親,為此那天晚上XX放了火。

當然,那個人也有可能受到連累死掉,但心想,如果是那樣,那也行,並沒有關係。

(接下來是……)

(接下來必須做的是……)

XX拿起了筆。

2

12月9日,星期三。這是這個冬天第一次積雪。

現在我使用的綠影莊的'2-B'房間位於二樓的中央,是個兩間連在一起的屋子,靠大廳的南側的房間帶有面向前院的涼臺。

雖是長期無人住的屋子,但一般都留著床、衣櫥和書桌等固定的傢俱。衣物、被子和餐具當然全都因火災燒光了,但多虧水尻夫婦拼命地替我買全了,在事件的善後工作告一段落的時候,一般能正常生活了。

從前一天的晚上開始,總覺得身體不大舒服。頭沉,各處的關節隱隱作痛。一吸菸,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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