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路的轉角上;在從前,我們應該從“商務”、“中華”數起,往南再說到文明書局、群益書社、民智書局、掃葉山房、中華圖書公司、神州國光社,作縱的伸展;後來呢,卻沿著福州路作橫的發展,從黎明書局算起,“開明”、“大東”、“北新”、“世界”、“科學”、“生活”,一直到福州路西頭,還有那家大規模的中國文化服務社。其他小型書店,如“光明”、“現代”、上海雜誌公司、“春明”,不下五六十家。這裡說的便是上海圖書出版業繁榮的狀況。如此眾多的出版社和報刊,必然有一支龐大的編輯記者隊伍,這便形成了上海出版家群體。中國80%以上的書店集中在上海著名的四馬路(即福州路)南北方向的兩三個街區,長久以來一直被稱為“文化街”。 在1932年“一·二八”日本空軍突然轟炸上海前,這裡有新舊書店300餘家。其中最大的兩家是商務印書館和中華書局,它們的辦公大樓在福州路和河南路交叉路口並峙一地,互相構成了激烈競爭,酷似南京路上的先施和永安兩家百貨公司。 它們附近有很多書店,有些書店因為跟新文學期刊或作家有關而聲名遠揚:比如“群藝”率先印行了陳獨秀編的《新青年》;北新書店是魯迅作品的出版社;胡適的著作大多是亞東圖書館出版的;《新月》由新月書店印行;開明書店以編青年讀者之教科書而著稱;生活書店因了鄒韜奮主編的進步刊物《生活》而得名;現代書店則是施蟄存的《現代雜誌》和葉靈鳳的《現代小說》的後臺;精美的《良友》畫報屬於良友圖書公司;迷人的《金屋月刊》屬於金屋書屋。這還沒有計入那些數量驚人的畫報、婦女雜誌和電影雜誌。光一家上海書店就在30年代中期號稱印行了約20份雜誌,而且出版速度是每天一種。 福州路周圍這一地帶還有一些老字號的傳統文具店、飯館、茶室、飯店和妓院,往南一直伸抵老城廂,這裡是鴛蝴派文人和報人的“生活世界”,像包天笑、陳蝶衣、狄楚青和周瘦鵑這些人就常在書店茶室和妓院消磨閒暇。 總之,四馬路是20世紀20—40年代新派作家最常涉足的地方,它的聲譽經久不衰。 詩人徐遲在《江南小鎮》一書中,激動地回憶1930年代,他從北平的燕京大學南下上海時,作為一個寫作新手,由摯友施蟄存帶領著到四馬路逛書店的情景:先去中華書局和商務印書館(它有自己的外文圖書館),然後一路瀏覽許多大大小小的書店,接著去喝下午茶。這幾乎也是很多作家的日常行蹤。在中文書店裡,他們不僅能找到他們的作家朋友新近出版的作品和譯作,還能看到書店自己最近發行的期刊。在外文書店,他們可以買到外文書,還能以“貨到付款”的方式預訂。此外,在一些舊書店和書攤可以輕易地找到西文舊書——主要是小說,其中不少是外國遊客在航海時的讀物,輪船到上海他們登陸後就賤賣掉了。 清朝末年初訂的稿酬標準 1897年,商務印書館成立的同時,梁啟超等在上海創辦“大同譯書局”,梁啟超擬訂的《敘例》中說:“海內名宿,有自譯自著自輯之書,願託本局代印者,皆可承印,或以金錢奉酬、或印成後以書奉酬,皆可隨時商訂。”(載《飲冰室文集》之二)這是支付稿酬的宣告,但沒有公佈具體的標準,而只是說:酬勞可以隨時商訂,或者給金錢,或者贈送印成的書籍若干冊作為(抵當)稿酬。也就是說,當時大家的“稿酬、版稅”概念並不怎麼明確,因為尚未形成規範的文化市場。靠售書賺錢的“書商”是早已有之,然而靠賣稿吃飯的“自由撰稿人”還在孕育或襁褓之中呢。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20世紀上半葉的稿酬版稅(2)
目前我查閱到的中國最早有關版稅的史料,是1901年上海《同文滬報》規定的“提每部售價二成相酬”,也就是版稅20%;最早有關字數稿酬的史料是梁啟超所記:他主持的《新民叢報》和《新小說》(皆為1902年創刊)等刊物“大約評述及批評兩門,可額定為每千字三圓。論著門或可略增(斟酌其文之價值),多者至四圓而止,普通者亦三圓為率。記載門則二圓內外,此其大較也”(引自《梁啟超年譜長編》第387頁)。 按照我的研究結果,20世紀初一塊銀圓的購買力大致相當於今人民幣70元。1902年創刊的《新民叢報》和《新小說》規定的稿酬標準可分三個檔次,為千字2圓(合今人民幣140元)到4圓(合今人民幣280元);通常為千字3圓(合今人民幣210元)。 周作人回憶:1907年周氏兄弟翻譯《紅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圓,10萬字,“平常西文的譯稿只能得到兩塊錢一千字”(見《周作人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