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的遠東政策
1938年9月的慕尼黑協定,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歐洲戰爭,對蘇聯的對外政策造成了極大衝擊。蘇聯放棄了堅持多年的集體安全政策,轉而採取了一條以避免戰爭、維護自身安全為主的外交路線。這個外交路線對蘇聯遠東政策的影響在於,進一步加強了延緩蘇日戰爭、避免東西兩線作戰的基本考慮。
1938年10月以後,蘇聯繼續貫徹積極援助中國抗戰,使之能夠長期牽制日本的政策。1938年兩次對華貸款1億美元,1939年後繼續向中國提供信用貸款,以便中國購買各類軍用物資。當然,蘇聯對中國抗戰的各種援助有其自身的打算。1940年12月,斯大林對即將赴任駐華武官的崔可夫指示說,“我們駐華全體人員的任務就是要緊緊束縛日本侵略者的手腳,只有當日本侵略者的手腳被捆住的時候,我們才能在德國侵略者一旦進攻我國的時候避免兩線作戰……。”[蘇]崔可夫:《在華使命》,新華出版社,1980年版,第36頁。'
儘管如此,蘇聯的對華援助仍然非常可貴,透過支援中國抗戰也確實達到了束縛日本發動侵蘇戰爭手腳的目的。
蘇聯遠東政策的另一個方面是如何對待日本。
1938年以後。蘇聯為避免德日的兩面夾擊,迫切希望遠東蘇日關係的穩定。1938年4月4日,蘇聯政府建議日本政府透過談判解決一切爭端。這一建議不但未得到響應,日本反而於當年夏和1939年春夏之間,在張鼓峰和諾門坎地區兩次對蘇武裝挑釁。蘇聯利用日軍主力久困中國戰場之機,堅決反擊日軍。特別是在諾門坎戰役中,蘇軍重創了日本關東軍,充分顯示了自己的實力。日本迫於中日戰爭的困擾,也產生了暫時穩定日蘇關係的意向。
1939年12月31日,蘇日雙方經過談判,簽訂了《蘇日協議》。根據協議,日本向蘇聯付清了揹著中國買賣中東路的最後一筆欠款,蘇聯同意將蘇日漁業協定延長到1940年12月31日。
1940年1月1日,蘇聯《真理報》在題為《關於1939年12月31日蘇日協議》一文中表示,蘇聯政府和輿論界十分重視蘇日關係的正常化,蘇聯方面願意促進它的實現。3月底,蘇聯政府在最高蘇維埃會議上指出:“日本畢竟應該理解,蘇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它的利益受到侵犯。只有這樣理解,日蘇關係才可能圓滿地發展下去。”[蘇]C·A·戈尼昂斯基等:《外交史》第4捲上,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中譯本,1980年版,第203頁。'
在蘇聯政府的不斷努力下,1941年4月13日,蘇日雙方在莫斯科簽訂了《蘇日中立條約》。條約規定雙方“維護彼此間的和平、友好關係”,並在另一方處於第三者一國或數國的軍事行動的物件時,締約另一方在整個衝突期間嚴守中立。此外,在簽署的共同宣言中公開宣告:“蘇聯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國際條約集》(1934—1944),世界知識出版社,1961年版,第303~304頁。'
1938年以後,蘇聯在歐洲動盪、自身面臨戰爭威脅的情況下,謀求緩和蘇日矛盾的各種努力,對牽制日軍的對蘇戰爭冒險,避免兩線作戰的被動局面,創造了一定的有利條件,而且,在此期間蘇聯也未停止對中國的援助。
但是,蘇聯對日緩和關係的一些舉動,尤其是《蘇日中立條約》對中國的消極作用是明顯的。特別是蘇日雙方互相保證在中國的勢力範圍,這是嚴重損害中國東北和外蒙古領土主權的行為。對日本來說,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對北方蘇聯的顧慮,增強了南進的決心。日本外相松岡洋右在樞密院答詢時聲稱,在衝擊美英,冷卻中蘇關係這一點上,中立條約“對我有利”。[日]深井英五:《樞密院重要議事備忘錄》,巖波書店,1953年版,第150頁。'
第四編 轉入相持(1938。11~1940。12)
第二十章 中國抗戰相持階段的到來
第二節 日本侵華方針的變化
一、日本侵華方針變化的原因
自“七·七”事變至武漢會戰結束,日本雖取得軍事上的一些勝利,但是,這些勝利並未給日本帶來勝利結束戰爭的結果,相反,戰爭的全域性卻呈現出與日本速戰速決的戰略初衷完全背離的狀況。經過15個月全面戰爭,日本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消耗,國家的經濟基礎因此而動搖,對蘇戰爭準備受到削弱,日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