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運往英國。再說,羅斯福及其顧問們雖然認識到英國作為美國第一道防線的重要性,但這第一道防線能堅持多久,則頗有疑問。在夏季幾個月中,對於英國在夏季是否能維持下去,軍方的看法是悲觀的,雖然到1940年10月的時候,美國參謀總部希望並預期英倫三島能夠守住,以作為中心堡壘,從那裡最後發動一個戰役,解放那些被征服的大陸國家。同時美國政府不打算採取任何行動,以致把它捲入一場美國軍隊和人民都沒有作好準備的戰爭。因此它拒絕接受英國政府在法國投降以前和以後向它提過的採取這類行動的建議。這類建議是以丘吉爾個人給羅斯福函電的方式提出的,也透過一般的外交途徑提出,內容包括修改中立法,讓美國商船載運軍需品到英國;召開聯席會議,討論英美艦隊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行動,以及協調在遠東的行動。6月27…28日洛西恩問赫爾,美國政府是否願意參加堅決的行動以抑制日本,或者由美國派遣艦隊到新加坡,或者由美國對原料輸往日本實行禁運。赫爾告訴這位英國大使,美國政府不參加英國政府提出的供其選擇的抑制政策或綏靖政策。另一方面,美國已著手採取一些措施,使總統能履行他的諾言,給英國提供物資援助,並以非交戰國的身分對英國進行援助,諸如修改飛機和軍火計劃,以及制訂立法,讓他可以控制戰略物資和補給品的輸出。
英國所要求的物資援助是飛機、驅逐艦、輕型海軍艦艇、軍事裝備、食品和原料。英國需要物品的清單開列在洛西恩於6月27日和7月3日先後遞交的兩件長篇備忘錄裡,內容包括當前的急需物品,以及英國第一批估計希望從美國得到的長期需要。德國在西歐勝利以後,丘吉爾戰時內閣決定徹底修改英國早先的經濟政策,因而對武器和補給品產生了鉅額需要。自從戰爭爆發以來削減英國向外購貨的那種支付平衡政策這時已被放棄了。丘吉爾和洛西恩告訴美國政府,英國為所需要的物資支付現款的能力是有限度的。
在1940年11月羅斯福再度當選以前,對英國防務作出的最顯著也是宣傳得最廣泛的一項貢獻,是9月間把五十艘“超齡”的美國驅逐艦轉讓給英國海軍。關於此項轉讓的協議於9月2日達成,這是羅斯福和丘吉爾長期談判的成果。丘吉爾在其5月15日致羅斯福的信中第一次提到英國需要補充驅逐艦。5月16日,羅斯福電告丘吉爾,這些驅逐艦非經國會批淮不能處理,他認為當前尚非要求國會同意這種轉讓的時機。再則,他不能肯定美國是否能出讓這些艦隻。6月間,義大利參戰以後,丘吉爾又催促羅斯福派出這些驅逐艦,7月31日他再一次表示,英國對驅逐艦的需要十分迫切。
在此期間,羅斯福一直在考慮怎樣才能妥善解決這個問題。他不願要求國會批准,因為這樣做必然會在國會里引起長期的和激烈的辯論。6月以來的公開討論,表明在讓出驅逐艦是否明智這個問題上,意見分歧得很厲害。主張幫助英國的人對於政府的遲延感到焦急,7月31日援助盟國委員會發動了一個全國範圍的運動,極力主張這些驅逐艦應該賣給英國。羅斯福相信,如果用這些驅逐艦去交換西半球英屬領土上的基地(美國由於戰略原因急於要取得這些基地),美國的輿論一定會滿意,阻礙出售驅逐艦的法律上的困難就會解決。法律上對驅逐艦轉讓的主要障礙之一是1940年6月28日國防條例第十四條,其中規定屬於美國各武裝部隊的物資不得轉移給外國,除非海軍或者陸軍的領導人能證明這種物資的使用“對美國防務無關重要”。司法部長於8月27日就所提的以艦隻交換基地的合法性提出意見,他向總統建議說,一項能加強美國總的防務地位的交易,會使海軍作戰部長證明這些驅逐艦無關重要。他還查明,在憲法上總統有權實行此項轉讓,作為一種行政協定,不需要由參議院批准。
用驅逐艦交換西半球英屬領土上戰略據點租借權的方案,7月間在華盛頓擬出;8月初透過洛西恩向英國政府提出關於這件事的正式建議。雖然羅斯福的交換方案解決了美國方面的困難,可是卻不合英國政府的口味。丘吉爾希望這兩項交易採取相互贈送的方式。如果作為相互交換來處理,英國人民可能認為這種交換是不適當的。最後達成了一種折衷辦法,把紐芬蘭和百慕大一些地點的租借權作為英國贈送美國的禮物,而用加勒比海地區的一些地點來交換驅逐艦。
還有另一點困難。美國政府在同意轉讓驅逐艦以前要英國政府正式保證,英國艦隊無論如何不會投降或者鑿沉,而是於必要時駛過大西洋到聯合王國以外的英聯邦領土上的港口。丘吉爾表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