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幅度地改變,結果匯出的款項的購買力大大地降低了。
東方工人和猶太人則受到另一種不同的待遇。官方曾經宣告,德國的勞動法規和勞動保護條例只有在特別指定的範圍內才適用於俄國人、波蘭人和所有的猶太人。他們不僅工資被定得特別低,而且交稅的稅率也要高得多。俄國工人最受歧視,他們必須繳納一種特別的“東方稅”,從而造成了這樣一種情況:一個工人倘使每星期所賺的工資在十馬克至七十馬克之間的話,他只能領到其中的一部分,其餘的在發薪時作為繳納德國的稅款都給扣除了。稅率定得非常高,因此一個工人不問工資多麼大,每星期的收入決不會超過十七馬克,其中十個半馬克又被僱主作為伙食費和住宿費而扣去了。東方工人的條件是如此惡劣,以致從1942年夏天起,曾經作過某種努力想來改善情況。每星期十七馬克的最高限額取消了,工資等級稍許提高了一點,東方稅相應地降低了。最後,根據1944年3月25日的一道命令,專門用於東方工人的工資制度也廢除了。可是,總的說來,東方工人從這些改變中實際上似乎並沒有得到什麼大的好處。
除了從蘇聯被佔領區和前波羅的海國家來的工人外,所有外國工人按規定都有固定的探親假。但是拿波蘭人來說,只有工業工人依法有權享受這種假期,而在戰爭的大部分時期內,甚至這些人的權利也被暫時停止了。有許多來自西歐的工人在戰爭的初期獲得過休假,但是由於發放必要的證件和運輸方面的困難,加上德國當局不願意失去(即便是一個短時期)任何勞動力,這就意味著批准外國人的休假變得越來越罕見了。
在德國的工廠和田地上工作的外國工人,都要工作很長的時間,每週很少有不足六十小時的,儘管隨著戰事的發展,工作日的長度和每一工時的生產率之間的關係變得更為密切了。為了試圖補救這種局面,德國當局採用了許多措施,從公開的高壓到答應改善條件和增加工資。到戰爭末期,高壓手段用得越來越頻繁,工作時間延長了,因此到1944年秋天,要求外國人每天至少工作十二小時,中間只有一小時的休息。
戰爭爆發以前,德國就已經認識到戰俘作為勞動力來源的潛在重要性。他們釋出過命令,規定萬一發生戰爭時,將俘虜作為工人使用,並強調了同招募民工的當局密切協調的必要性。
根據1929年7月27日日內瓦(戰俘)公約的條款,使用俘虜是准許的,但是關於可以使用的戰俘的種類和可以要他們去做的工種,都訂有嚴格的規定。
交戰國可將軍官和與之地位相等的人員以外的身體健壯的戰俘,按照其身分和能力,作為工人使用。但倘使軍官和與之地位相等的人要求適當的工作時,應儘可能為他們安排此項工作。被俘的未授軍官銜的軍官,除明白要求從事有報酬的工作外,一概可以強迫他們僅僅擔任管理的工作。
對於可做的工種則作了如下的規定: 戰俘所做的工作不得同作戰有關。具體地說,禁止使用俘虜製造或運輸任何種類的武器或軍火,或運送指定供作戰部隊使用的物資。 由於德國人企圖從他們控制下的俘虜身上得到最大的好處,這些規定一貫遭到他們的忽視。俄國戰俘受到特別野蠻的對待,理由是既然蘇聯沒有遵守日內瓦公約,德國當局在對待俄國人時也就絕對不必受該公約條款的約束。許多國家的未授軍銜的軍官,以及俄國正式任命的軍官,都被迫幹活。使用俄國軍官一事,的確有明確的指示,例如1942年3月24日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的一道命令中就說:“由於總的勞工情況,使用蘇聯戰俘,包括軍官在內,就具有決定性的重要作用。原則上到處都允許這樣做,除非在個別情況下出於防務的緣故而提出異議。”各個國籍的俘虜都被迫在軍火工廠做工,他們被用來把炸彈裝上飛機、修理飛機場和構築防禦工事。
戰俘作為勞動力來源的重要性,從下面這張表中就顯示出來: 使用的戰俘(5月31日的統計數字)
1940 348;000
1941 1;316;000
1942 1;489;000
1943 1;623;000
1944 1;831;000
關於戰俘生活條件的規定,也同關於使用條件的規定一樣遭到忽視,而最受虐待的仍然是俄國人。
他們有幾十萬人確實是餓死或凍死在我們的營房裡,這件事對我們的友人或是敵人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據說是手頭沒有足夠的糧食供應他們。特別奇怪的是,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