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兩種積極的影響
工人與教會是歷來反對納粹的兩個最重要的方面。他們的態度對新的形勢顯然是舉足輕重的。因此有必要談一談這兩方面的情況。
第一節 工會
俄國人和西方盟國都注意到促進工會活動是可取240 的。1945 年6 月10日,俄國人宣佈任命一個八人臨時委員會來照顧柏林工人的利益。就在第二天,該委員會自行宣佈組成自由德國工會,這個團體終於證明既不自由,也非一般所謂的工會。7 月10 日,俄佔區的工人受命在“自由工會”中團結起來。波茨坦協定中有關政治與經濟原則的第十段寫道:“除了。。維持軍事安全的需要外,准許成立自由工會”。盟國管制委員會首次透過的幾項法律中有一項是解散納粹的勞工陣線,給予工人組織起來的自由。
有這樣一個問題自然而然地立即出現,那就是組織一個單一的工會並按地區建立分會呢,還是按不同的工業系統組織許多工會。俄國人本能地採取第一種解決辦法。果然,在俄佔區建立起十八個附屬工業工會,並允許這些工會推薦出自由德國工會委員會中的半數委員。但是主要的基礎是地方工會。它由各個工廠的小組組成,透過地區及州委員會而至自由德國工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批准備工業工會推薦給自由德國工會委員會的人選,同時由大會本身任命其餘的委員。但是,正如在共產黨國家常見的情況那樣,從最低層建立起來的龐大的民主體系,其面貌是非常使人迷惑的。自由德國工會原有的職員一開始都是指定的,甚至連民主選舉的幌子都不要,其中大部分是共產黨人。雖然隨後要經過一道表面手續,即由他們所建立的組織來確認他們的職位,但這是一種預定的結果。各工會不允許掌握自己的基金。實際上自由德國工會是一個與政治統治者密切關聯並由中央指揮的組織。其主要目標在於控制佔領區內的工人,同時卻矇騙工人,使他們認為在管理自己的事務方面有發言權。因此,它比德國勞工陣線幾乎沒有什麼進步。在柏林,自由德國工會想建立一個統轄四個管制區的單一組織,但意見分歧很大,軍事管制總部未能批准它的章程。
西部佔領區的發展受到反對東部佔領區做法的反應相當大的影響。但它們也受到1933 年以前的工聯主義印象的影響,當時的工聯主義運動分裂成三個平行的組織,一個是“自由”或社會主義工會,一個是基督教全國工會,還有一個是民主的或“自由主義的”工會。這種妨礙共同241 行動的互相競爭對納粹分予有利。因此,那個時期的倖存者很想從這個教訓中吸取經驗。
他們有些時候曾經設法保持一個地方組織的骨幹,使他活動下去,並在德國崩潰後帶頭重新開展工會運動。他們堅持這樣的主張,即工會運動必須團結一致,而其必然結果是工會必須超然獨立於各政黨之外。某些政治右傾的人不喜歡這種政策,他們一方面怕自己的黨會失去以前來自各個工會的支援,另方面怕單一的工會運動可能為社會民主黨人或共產黨人所利用。但不管怎樣在最初幾年裡,這些疑慮就消釋了。
英美當局從自下而上建立新社會的目標出發,一開始就堅決主張由各地的工人自發地組織工會,美國人實際上想從一個個工廠做起,而英國人則允許“任何一群在就業問題上具有共同利害關係的工人”來組織工會。按照這種想法,英佔區組織工會的程序有三個步驟。第一步是:自稱是代表一批工人說話的某個人或若干人向軍事管制政府提出申請,請求批准把這批工人組織起來成立一個工會,明確規定希望從哪些階級吸收工會會員,宣佈該工會的宗旨和已經擬定的章程,還要確定組織工會的區域範圍。第二步是:批准後,工會組織人按計劃吸收會員,籌集捐款,召開會員大會透過臨時章程。
第三步是:要求組織委員會的委員按新章程的規定重新選舉。
這些規定旨在防止少數精明強幹而能說會道的人獲得支配工會運動的權力,從中漁利、達到個人自的。要這樣做是多麼容易,德國工人對民主程式還有多少東西需要學習,從一個廠的情況就可以瞭解。盟國官員在這個廠裡發現選舉的結果與眾所周知的許多工人的願望不符。他們調查了有關投票的安排,一切都很正常。只看在進一步追究之後,才發現選舉的組織者事先在選票的空白處填上了候選人,而並未向投票人解釋可以另選別242 人。沒有哪個德國人看出這有什麼毛病。但是,每個工會要在分別進行的兩個階段(如果不是更多的話)先把計劃送呈盟國批准,那就會使進展緩慢,而政界對於這種程式噴有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