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部分(1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重,免官,自殺。六月,辛亥,董後憂怖,暴崩。民間由是不附何氏。

辛酉,葬孝靈皇帝於文陵。何進懲蹇碩之謀,稱疾,不入陪喪,又不送山陵。

大水。

秋,七月,徙渤海王協為陳留王。

司徒丁宮罷。

袁紹復說何進曰:“前竇武欲誅內寵而反為所害者,但坐言語漏洩;五營兵士皆畏服中人,而竇氏反用之,自取禍滅。今將軍兄弟並領勁兵,部曲將吏皆英俊名士,樂盡力命,事在掌握,此天贊之時也。將軍宜一為天下除患,以垂名後世,不可失也!”進乃白太后,請盡罷中常侍以下,以三署郎補其處。太后不聽,曰:“中官統領禁省,自古及今,漢家故事,不可廢也。且先帝新棄天下,我奈何楚楚與士人共對事乎!”進難違太后意,且欲誅其放縱者。紹以為中官親近至尊,出納號令,今不悉廢,後必為患。而太后母舞陽君及何苗數受諸宦官賂遣,知進欲誅之。數白太后為其障蔽;又言:“大將軍專殺左右,擅權以弱社稷。”太后疑以為然。進新貴,素敬憚中官,雖外慕大名而內不能斷,故事久不決。紹等又為畫策,多召四方猛將及諸豪傑,使並引兵向京城,以脅太后;進然之;主簿廣陵陳琳諫曰:“諺稱‘掩目捕雀’,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況國之大事,其要以詐立乎!今將軍總皇威,握兵要,龍驤虎步,高下在心,此猶鼓洪爐燎毛髮耳。但當速發雷霆,行權立斷,則天人順之。而反委釋利器,更徵外助,大兵聚會,強者為雄,所謂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只為亂階耳!”進不聽。典軍校尉曹操聞而笑曰:“宦者之官,古今宜有,但世主不當假之權寵,使至於此。既治其罪,當誅元惡,一獄吏足矣,何至紛紛召外兵乎!欲盡誅之,事必宣露,吾見其敗也。”

初,靈帝徵董卓為少府,卓上書言:“所將湟中義從及秦、胡兵皆詣臣言:”牢直不畢,稟賜斷絕,妻子飢凍。‘率挽臣車,使不得行。羌、胡憋腸狗態,臣不能禁止,輒將順安慰。增異覆上。“朝廷不能制。及帝寢疾,璽書拜卓幷州牧,今以兵屬皇甫嵩。卓覆上書言:”臣誤蒙天恩,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養之恩,為臣奮一旦之命,乞將之北州,效力邊垂。“嵩從子酈說嵩曰:”天下兵柄,在大人與董卓耳。今怨隙已結,勢不俱存,卓被詔委兵而上書自請,此逆命也。彼率京師政亂,故敢躊躇不進,此懷奸也。二者,刑所不赦。且其兇戾無親,將士不附。大人今為元帥,杖國威以討之,上顯忠義,下除兇害,無不濟也。“嵩曰:”違命雖罪,專誅亦有責也。不如顯奏其事,使朝廷裁之。“乃上書以聞。帝以讓卓。卓亦不奉詔,駐兵河東以觀時變。

何進召卓使將兵詣京師。侍御史鄭泰諫曰:“董卓強忍寡義,志欲無厭,若借之朝政,授以大事,將恣兇欲,必危朝廷。明公以親德之重,據阿衡之權,秉意獨斷,誅除有罪,誠不宜假卓以為資援也!且事留變生,殷鑑不遠,宜在速決。”尚書盧植亦言不宜召卓,進皆不從。泰乃棄官去,謂荀攸曰:“何公未易輔也。”進府掾王匡,騎都尉鮑信,皆泰山人,進使還鄉里募兵;並召工郡太守橋瑁屯成皋,使武猛都尉丁原將數千人寇河內,燒孟津,火照城中,皆以誅宦官為言。董卓聞召,即時就道,並上書曰:“中常侍張讓等,竊幸承寵,濁亂海內。臣聞揚湯止沸,莫若支薪;潰癰雖痛,勝於內食。昔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今臣輒鳴鐘鼓如雒陽,請收讓等以清奸穢!”太后猶不從。何苗謂進曰:“始共從南陽來,俱以貪賤依省內以致富貴,國家之事,亦何容易。覆水不收,宜深思之,且與省內和也。”卓至澠池,而進更狐疑,使諫議大夫種邵宣詔止之。卓不受詔,遂前至河南;邵迎勞之,因譬令還軍。卓疑有變,使其軍士以兵脅邵。邵怒,稱詔叱之,軍士皆披,遂前質責卓;卓辭屈,乃還軍夕陽亭。劭,暠之孫也。

袁紹懼進變計,因脅之曰:“交構已成,形勢已露,將軍復欲何待而不早決之乎?事久變生,復為竇氏矣!”進於是以紹為司隸校尉,假節,專命擊斷;從事中郎王允為河南尹。紹使雒陽方略武吏司察宦者,而促董卓等使馳驛上奏,欲進兵平樂觀。太后乃恐,悉罷中常侍、小黃門使還里舍,唯留進素所私人以守省中。諸常侍、小黃門皆詣進謝罪,唯所措置。進謂曰:“天下匈匈,正患諸君耳。今董卓垂至,諸君何不早各就國!”袁紹勸進便於此決之,至於再三;進不許。紹又為書告諸州郡,詐宣進意,使捕案中官親屬。進謀積日,頗洩,中官懼而思變。張讓子婦,太后之妹也,讓向子婦叩頭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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