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麥克斯韋(NicholasMaxwell,1984)將自由定義為“在一定範圍的環境條件中取得有價值東西的能力”。我想這差不多是對自由可能做出的最佳簡短定義了。特別是,它恰當地對何為有價值這個問題保持了完全開放。我們對自己所持有的關於是什麼讓生活值得去過的最深層信念做出反思的獨一能力,迫使我們去認真對待這樣一個發現:對於我們能夠考慮什麼並不存在可以感知的限制。一切都可以去爭取。對於某些人,這是個可怕的前景,開啟了通往虛無主義(nihilism)和相對主義(relativism)的大門,撇開了上帝的戒律,面臨一頭扎進無秩序狀態的風險。讓那烏鴉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