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只有迴避了。
惠卿這一回避,升之也清醒了:這種小動作,經不起分析,傳出去不是好玩的!扣個違旨不遵、另搞一套的帽子,那是十拿九穩!而惠卿既已推託,再也甭想保密!還是趁早打住,不要沒事找事了!他一揮手:“那個什麼,惠卿說得對。這事雖該辦,也太晚了,算了。就當沒這回事吧,回去連說也不要說!”
一場小動作,就這麼夭折了。惠卿自然是不說的,無故將自己捲進一場是非,不是瘋子,誰也不會幹。就是子由,權衡之後,也裝傻了。沒辦成的事,說出來徒然惹上一身騷,何必呢!既沒人說,除了他們三個,也就沒人知道這個秘密了。安石那裡,依然還將升之當做一個實心變法的同志呢!
當樞密使是一回事,做丞相又是一回事。知樞密院事與參知政事是平級的,都是正二品。到升了丞相,就是正一品,真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所謂官大一級,逼手逼腳。與安石同級,他又風頭正勁,凡事讓著他,原是該的。現在,自己既大了兩級,中間隔著一個從一品,再不問青紅皂白地附和他,沒有必要不說,讓人看著也不雅相!不管見解一致不一致,總得有些不同才是。不為別的,哪怕僅僅為了抖落抖落身份,這樣做也是應該的。
升之自做丞相之後,三司條例司的事就不再過問了。不但不過問,還向皇上亮出了招牌:“皇上,三司條例司的事,微臣今後不宜再過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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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八十一回(2)
皇上覺著奇怪:“愛卿管得好好的,怎麼不管了呢?”
“陛下,不是微臣要爭什麼。事關國體,微臣不能不說。”升之先掛上了大禮。
“怎麼了?有話就說吧!”皇上並不知道他要說什麼。
“臣身為丞相,無事不管,單獨掛上一個司的名字,與臣的身份有些不大相稱!”雖然難於啟齒,到底忸怩著將話說出來了。
神宗想想這話,也不無道理。可還不能就這麼定了,得問問安石他們,就說:“等朕徵求一下意見,再說吧。”
可一問安石,安石卻又說出了另一番道理:“陛下,說話的雖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卻也有些似是而非。古代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擱今天也就是執政大臣了。《尚書?周官》說:‘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每個人都有一份職司!丞相管事,合於古禮,怎麼會有礙國體?”
神宗一想,可不是嗎?豈但無礙國體,倒正是合乎古禮!再不提了。
皇上既不再提,安石當然還是要請升之像以往一樣,與自己一起,將三司條例司的事都管起來。也是一時情急,或者是老羞成怒顧不了許多,升之一口回道:“三司條例司的事應當歸三司管,幹嗎非要抓住不放?”
安石吃了一驚:“丞相今兒是怎麼啦?”
“我是說,該放權的時候就得放權,不要抓住不放!”升之又找了一句。
這話再明白不過,安石不好再問,扭頭走了。
事後,升之當然也有些懊悔,不該那麼衝動,說話一點不留餘地!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關係,沒準這一下就全給毀了!可他懊悔的只是方式,並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而且,事情已經做出來了,只能堅持到底了。他向皇上一再申述,應該撤了三司條例司,將它併到三司去。
從條例司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有人反對,也一直這麼主張了。丞相現在又這麼說,神宗到底有些動搖了。他想到一個折中的辦法:將三司條例司併到中書去。
這麼大的事,當然還得聽聽安石的意見。神宗問安石:“三司條例司,原是由陳昇之與愛卿管的。陳昇之也入了中書,是不是可以將條例司併到中書去?”
條例司是變革的參謀本部,之所以要獨立出來,就是為了方便變法,怎麼能隨便撤併?而且,從陳昇之的態度來看,他可能已經轉向了,躲他都躲不及,還能將條例司再拱手送給他?這是大是大非,決不能有半步退讓。安石認定皇上的意見,大抵是受升之的慫恿,先不置可否,只說:“陛下,微臣想來想去,總是不得要領。陳昇之的丞相制詞,有一句話是:‘金谷之計,宜歸內史。’他是不是想著這句話,才不願再管條例司的事,覺著有失身份?”
“誰知道他怎麼想的呢?”皇上說,他更不知道升之的心思了。
“陳昇之既不願管,勉強併入中書也解決不了問題。而且,當初設立條例司的時候,皇上之所以委派陳昇之與微臣主管,是因為他